,名叫东赫,是一支旁系皇族的成员。他赋予了那位年轻人自己的魂路,微笑地看着他在自己面前跪下;可当对方恭恭敬敬地叫自己王爵的时候,他向来毫无波澜的心突然轻轻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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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灵犀的作用吧。
在有了自己的使徒后,他就不太方便住在心脏了,而是搬入了雾隐绿岛。东赫把整座岛屿打理的井井有条,严肃认真的样子活像一位管家——他似乎有点怕自己,每次见到自己都站的笔直,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看上去与那些白银使者没什么区别。
——不,区别大了。
这个年轻人和他有着王爵和使徒间独一无二的灵犀,自己能够大致察觉对方的情绪——尤其是特别强烈的那些。他站在自己面前,嘴唇抿成一条线,神色视死如归;自己还没来得及说话,便感知到对方的思绪洪水般滔滔不绝地从沿着魂路传来:王爵的鞋跟沾了土。让堂堂一度王爵穿着沾了泥土的靴子,这是使徒多么严重的失职,应当,不,必须以后每次出行前和归来后都重新清理。可是话说回来,哪怕是穿着沾了土的鞋子,王爵依旧是这样的气度高雅,让人敬佩,怪不得王爵的魂术造诣这么高……
吉尔伽美什咳嗽了一声,不自在地用了一点风魂术,让自己的脚跟离开地面几寸。他踩着风,地上一个脚印都没有,在东赫愈发景仰的目光中,微笑地看着他:”我先教你怎么屏蔽爵印的信号吧?“
格兰仕是第二个来到岛上的。在初见时,他以为自己是个江湖骗子,很是嚣张地嚷嚷着要报官,气得东赫当场揍了他一顿。格兰仕的精力极其充沛,刚到绿岛便又是游泳又是爬树的,把能玩的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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