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喜欢看电影,喜欢追星。有一次,狗把我们学校的美国外教请到他家里做客,外教初登门,送给狗一本《圣经》,狗不好意思的说,自己准备入党,不能信基督教。外教当场震惊,问狗为什么要入党。狗很坦白:“在中国,入党之后会有很多好处!”外教摇摇头,表示不能理解。
狗就是这样,他慕外,但不反中。恰恰相反,狗对于中国文化还很喜欢。有一次,狗说:“中国这样就很好,为什么要改?”我有点惊讶,我其实是倾向于改革的。我以为仰慕西方世界的狗会站到我一边,哪知道狗是个白皮黄瓤的甜瓜。正像他拒绝《圣经》一样,狗喜欢中国的传统,哪怕这些传统里面其实有很多糟粕。
我和狗的床挨着床,我们同学七年,床挨着床就有六年,可以说是朝夕相处。有一天晚上,狗到我床上,他经常到我床上来,毕竟我们太熟了。我抱着狗,感到一股暖意。那天晚上,我们经历一次成人仪式。狗回去的时候,我对狗说:“这是我们的秘密。”狗笑笑,不置可否。这件事,我们以后再没有提起过,随着时间的长河,流淌到遥远的地平线。
小学,我和狗都是第一次离家住校。晚上睡在寝室里,万籁俱静,只有窗外阵阵的北风呼啸。老师说:“西伯利亚的寒潮来了,你们要注意保暖。”狗躺在我的手臂上,悄悄对我说:“我怕。”我轻轻拍拍他的肩膀说:“不怕,还有我呢,我不是也是一个人吗?”狗这才安静的睡着。我们就这样度过一个寒冷的冬天。
狗大学到重庆念书,认识好多重庆朋友。他常给我讲:“重庆人才不鸟成都人呢,他们不稀罕成都。”我听见有点好笑,狗怎么说也算成都人啊,难不成加入“敌营”了?我最后一次见狗,就在去年,他看着状态蛮好,比我显年轻。看来在体制内混,确实有点优越性。狗看起来没有一点烟火气,洒脱得很。希望狗好好把握他的未来,他的未来也一定很精彩,因为还有迪卡普里奥在美国遥望着他。对不对?人生还是有意义,有趣味的,这就已经足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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