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确实是发挥出这种新式火枪的最佳威力,人员排列的密度大了一倍,发射的速度快了二至三倍,子弹的射程远了二十至三十步。
教了他们三遍后,陈瑞已经丢下他们自行走了,杨林等人余味未就,马上把枪支弹药发了下去,就在军器局一直训练,直到天黑,众人才拖着疲惫的身影,带着弹药枪支回到营房。
十数艘大船张满风帆,吃力的行驶在长江上,杨林站在船头,他的身边则是一名高大的葡萄牙人,正是这支雇佣军的首领,有点唐僧潜质的布加路,布加路此时非但没有象原先一样在杨林面前一直吹嘘,反而是用巴结的目光看着杨林,那种目光,就象是一只可怜的小狗向主人讨要食物。
“枪上肩!”
“枪上肩!”
“打开击铁,半开击发!”
“打开击铁,半开击发!”
……
明军站在船舷,一遍遍的重复着昨天学到的动作,而那些同船的葡萄牙人则双目发光的看着明军的训练,他们眼中毫不掩视强烈想拥有这种枪支的目光,以前的高傲全然不见。
“杨大人,杨将军,剩余的火枪给我的手下配上吧,我保证,只要配上了这种火枪,我的手下一定会努力杀敌,就是那个野蛮人的头领剁耳棍的脑袋也能拿下,天啊,那可是整整一千两白银。”
自从见到燧发枪,了解了威力后,布加路就缠着杨林不放,尤其是看到杨林的部下已经拿着新枪训练时更是眼热起来。
“天啊,不可思议的东方人,他们不亏是发明火药的祖宗,才会发明出这样不用火绳的枪支。”布加路已经想到了自己部下一人一支燧发枪,站在城头对野蛮人进行点射的样子,一名野蛮人十两银子,普通军官加倍,如果是贝勒,将军则是数百两,一人一天杀十人,至少也有一百两银子,布加路甚至想到自己被埋在银子堆里的情景。
在布加路看来,这些野蛮人和非洲的黑奴没有什么区别,甚至黑奴更强壮,可是依然被他们用火绳枪杀的尸横遍地,一天杀十人是小意思,这钱简直太好赚了,当然,前题是他的部下都换上这种燧发枪。
作为雇佣军,他们的头一支火器是自带的,当然,大明负责他们的弹药和粮草补给,如果火枪坏了,也会负责更换,使他们的弹药不至于缺泛,可是他们的火器虽然差不多是最好的火绳枪,与燧发枪的威力一比,简直是渣,三倍的射速,想想就觉得可怕,换上尖弹头后,射程比火绳枪还要远,当然,如果用同样的弹头,两者的射击距离差不多一样。
杨林这次带了一千支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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