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黎曼鲁斯。
年龄一百九十三岁。
家在芬里斯阿萨海姆中央山脉的狼牙堡一带。
未婚。
我为全父和人类帝国服务。
每年都要砍掉八十八亿颗异形的脑袋才能完成绩效。
我不抽烟,酒的话偶尔不喝。
每天晚上十一点准时在家里召开宴会,至少要狂欢八个小时。
期间,我一定要逼迫自己喝的伶仃烂醉,然后找茬揍翻二十个倒霉蛋,躺在他们的身上,一整个晚上都彻夜难眠。
每天都是日上三竿了也无法闭上自己的眼睛,瞳孔里面满都是疲劳和压力的血丝,在贝坦加蒙当差的时候则更是糟糕:来自于马格努斯的呻吟无人能听到,却每每都能搅得我心神不宁。
我的生理医生和心理医生都对此毫无办法:他们一致认为,我能活到现在,皆是全父在眷顾。
所以,我只是想说:我这个人作为原体,毫无承受能力可言,即便是最和平的生活,对我来说也依旧算是一种煎熬,无论要我去执行什么还是守护什么,到最后我都会把一切搅的一团糟。
责任不应该被揽到我的身上。
我就应该被扔到一边:像条野狗一样醉倒在荒原里面,对我来说是恰到好处的命运。
但是,如果一定要将什么职责交给的话,我也是不会拒绝的。
尽管我知道:这些超过了我能力范围之外的责任,迟早会给我们所有人带来灾祸。
我知道的。
我早就预料到了有这一天。
荷鲁斯?
十六个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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