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嗯,不记得了。”伏见鹿坦然重复道。
“难道你打算找些蹩脚的借口,比如说是因为脑震荡引起的短暂性失忆么?”风间拓斋的语气变得咄咄逼人。
“谁知道呢,可能是吧。”伏见鹿面色不变:“顺带一提,我要请律师。”
“怎么,终于心虚露了吗?”风间拓斋挑眉。
“我请律师不是要为自己辩护,而是要起诉你。”
伏见鹿十指交叉,竖在胸前:“身为警员对嫌犯进行人身威胁,违反了日本刑事诉讼法第 319条,同时你声称要伪造证据让我入狱,违反了日本刑法中的刑讯逼供罪以及滥用职权罪。”
他伸出手,戳了戳风间拓斋的胸口:“如果我胜诉的话,你大概会被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惩役或禁锢。”
风间拓斋露出厌恶的神情。1
这一次他沉默的时间更长,那只独眼像是要穿过伏见鹿的眼睛,钻进伏见鹿的大脑里探究真相。
“你让我想到了一个很令人讨厌的家伙。”风间拓斋说。
“他有我帅么?”伏见鹿问。
“也一样自恋。”1
风间拓斋站起身,让他在捺印卡片上留下十指指纹,随后说道:“享受你的病假吧,接下来的二十天,你可没机会这么悠闲地跟我说话了。”
伏见鹿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警方为了搜查,能够拘留嫌疑人的最大期限是20天。在这个期限内,警方必须决定是起诉还是放人。
为了纸面数据好看,一部分日本刑警会刑讯逼供。只要进去了,嫌犯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不留伤痕的逼供方式多了去了,比如说强光照射、不让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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