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差不多到了能确定关系的程度,我嘴硬说才不会喜欢他,上官魄罕见里有点动气,问我,是不是因为他丑,我说:“对。”
……
我能怪谁呢?全都怪自己。他是丑了点,可这重要吗,我行走江湖那么多年,什么事故没见过,一剑下去削了半条嘴唇子下去成天呲着牙的都有,他这算什么?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啊,懂不懂啊?
我一直有个念头,除去他因伤换药的时候,能揭掉他的面具,嘴对嘴亲亲他,可我做不到。
也许我那希望他“接受自己”的期望是自私的,仅仅是为了给原先那个行为过分的自己做辩护,以此彰显我于他“人生导师”的地位,又或者说我只是个垂涎他肉体的色胚,哪怕是世人眼中一副畸形的皮囊,我也要为了纵欲去揭他的伤疤。毕竟很多人成天戴眼镜,很少摘,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而辅助他的是面具罢了。
我抵达汉平县城,想要买包口罩,发现已经被炒成天价。长假期间出行的人按说该有不少,街道却冷冷清清。口罩一戴,人人都不禁为对方在想象中补全一张标致的脸,棘虎他该也不动声色地融入人群中了吧,不像往常,一块冰冷的金属扎在有温度的柔软生物组织间。谁会去在意路人的长相呢,本来也没有必要去观察,白的、蓝的、灰的、绿的,平板式的脸,或是精心捏成的差异化五官。
想知道老婆眼中现在的世界什么模样,他现在多半还穿着背心和迷彩裤,固执地秀他故作狰狞的螺纹纹身和臂膀肌肉,尽管尺寸稍小——他才一米六多,再用前额剪碎的墨绿色的发扎个朝天辫。左额角的闪电纹身,眼下似是过度劳累生出的深黑凹陷,带有三条竖纹的棱角面具,几样带点装逼性质的事物组合成一副冷酷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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