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比被兑换,金钱就在他眼前流淌。
他有所准备,毕竟这是早就谈好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
嗯?不对!
那些人在兑了钱后,又纷纷从身上开始卸首饰,男男女女都在卸。
戒指、项链、胸针、耳环、手镯.都是黄金!
“他们每人能带一百到三百克的黄金回国,这是海关允许的最大份量。黄金稍后会被送到附近的一家小作坊重新加工,最后再送到札维里珠宝集市脱手。”
维诺德语气赞叹,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大买卖。
罗恩则想到了潘特曾经和他说过的话:哈德汗胃口很大,你的旅行社赚的没有他百分之一多。
这句话回过头来看,竟然一点都没夸张。
“知道黄金从哪里来的吗?”他问。
“波斯湾国家的黑市,那儿也有很多渠道。有的是合法买来,有的是偷来的。欧洲、非洲各地的毒虫、扒手、闯空门的人,他们偷到黄金首饰,会卖给收赃者。
然后这些黄金又从法兰克福或者伦敦的黑市,流到波斯湾各个港口。哈德汗在迪拜、阿布扎比、巴林都有人手,由他们将黄金熔成粗制烂造的项链、戒指和手镯。”
这不是秘密,在波斯湾国家打工的印度人都知道这件事。他们也乐意替哈德汗带黄金回国,因为有报酬。
现在到了地点,当然要交出东西,然后拿走小费。
人肉黄金,简单又风险极低。
妈的,和人家比起来,他赚的这三十万卢比,简直连汤水都算不上。
“听说在前几年,光靠黄金买卖,哈德汗一年的收益就超过四百万美元。”维诺德又透露了一条消息。
罗恩酸了,四百万美元,就是一亿多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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