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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仍旧垂着头料理着两根雪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的面容显得更加稚嫩精致了,只是那专注的神色却给他的面容增添了一种机械般冷定的魅力。他将先剪好的雪茄递给了李明夜,同时出其不意地淡淡开口道:“《逻辑的艺术》我已经写完了,正在烦恼该找谁作序。”
李明夜闻弦歌而知雅意,笑吟吟地接话:“这本书作为逻辑学、痕迹学和演绎法的教科书,的确不该让不懂这些的人作序。我很愿意替你分忧,你可以相信我——至少我不会写出一个小说式的序来。”
李明夜相信邀请她为书作序就是那天夏洛克来图书馆找她的原因,此时开口相求也就是变相的服软,愿意揭过那次争执了。而令她有些诧异的是,像是夏洛克这样骄傲的人居然会先开口服软?
几个月的时间足以让她更加了解夏洛克。这位年轻的福尔摩斯先生远远比当初的福尔摩斯先生骄傲许多,或许是因为过于孤独的成长条件造成的,而现如今还未踏入社会的夏洛克锋芒毕露,用目无下尘都不足以形容。他的身边就是他的国,他就是至高无上的国王,凡尘俗世的熙熙攘攘不会让他冷漠的内心有片刻动容。
感谢曾经属于女子的敏感多情的心绪帮了她。李明夜脑中灵光一闪,突然就明白了。
这不是服软……这只是一次挽留。
这是夏洛克在挽留他心中的“李明夜”,那个永远和他心意的属于他的社会感的象征,这个“李明夜”远远比正在夏洛克面前坐着的温香软玉的女子更加重要。
正是因为夏洛克已经意识到了两者之间的差别,他才会做出这样一种挽留。夏洛克从未遇到像她这样的人,犹如揽镜自照的另一个自己。正因为他太过自傲,所以把他自己拔得太高,于是就把她的名字同样奉上了他的王位。他不想让她跌落凡人,在夏洛克心中,“李明夜”是他的镜像一般的存在,镜像本就应该跟随本体行动,不是么?
这是多么自负的一个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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