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出入就在语法上,中学英语是英式英语,而后世齐磊考托福,则是米国的非英语国家考生的英语能力,两者之间是有差异的。
对此,齐磊又忍不住吐槽,当时怎么就不考雅思呢?不就没这个麻烦了?
看书的目的,就是把课书上标准的语法、句式找出和自己认知上的差异,尽量减少这方面的错误。
不过,这个速度不像理物化学的时候,齐磊翻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
没过多一会儿,初一第一册英语就被他翻完了。
唐奕和吴宁也准时来报道,也照例给齐磊带了午餐。
哥俩见他抱着书边看边吃,也是识趣,没多呆就走了。
一直到考前,齐磊大概的把六册初中英语翻了一遍。
徐倩是踩着点和监考老师一起进的考场,恢复如常,又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还主动和齐磊打了招呼。
考试开始,先是听力,对齐磊来说就是送分。
接下来的答题更是迅速,加上听力,不到一个小时出头全部搞定。
要不还能更快,主要是英文写作上耽误了时间。
他得小心再小心,把内容全部换成初中学过的词汇,否则弄一堆生僻词,不但得不着分,还得扣分。
没急着交卷,已经是最后一科了,抢时间没意义。
齐磊又在草稿纸上把所有考验语法的大题小题全部标注了出来,然后一道一道的详细检查。
结合刚刚看书的记忆,确保在语法上不要出现错用的情况。
距离考试结束还有半个小时,齐磊检查再三,确定再也找不出纰漏,起身,交卷,再耗下去也没意义。
临出考场前,对李艳红又鞠了一个躬,说了句,“给您添麻烦了!”
李艳红看着他走出考场,眼神很是复杂,其中惋惜的意味溢于言表。
她带了这么多年的学生,这个考生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而徐倩……
徐倩瞪着眼珠子,几乎要喷火。
他走了?他就这么走了!?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连个招呼都不打呗?
小拳头攥的关节生白,咬牙瞪着教室门半晌。
他到底知不知道考完这一科就意味着什么?
分道扬镳,再也不见,懂不懂?使唤了本姑娘两天,连个再见都不说吗!?
不行!谁让你走的!?
徐倩骤然拾起笔,在草稿纸的一角写下一个电话号码,然后胡乱撕下攥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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