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你哥多高兴。”傅母指指傅桓烨,后者被他这么一说,端起茶的手顿了顿。
于是傅栖眠顺着她的话看去,饶有兴致地歪着脑袋。
还得是母子俩啊,傅桓烨这么僵硬着个脸,也就傅母能看出他淡漠的表情背后是欢喜还是难过了。
表面毫无波澜的傅桓烨喝了茶,小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
傅母突然用手戳戳他腕骨处的一条痕迹,有些诧异:“呀,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这里怎么不去做个祛疤?”
傅桓烨严于律己,就算是在家也只是穿长袖睡衣,偶尔才会将衬衫捋起来,旁人不会也不敢盯着他的手臂多看,因此傅母提起来,才会仔细瞧瞧。
一条浅色的伤痕,从腕心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小臂的一半。
这道伤痕并不深,加上傅桓烨本身皮肤也不黑,又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因此不很起眼,也只有细细看才看得出来。
傅栖眠学着傅母的样子,戳戳那道伤痕,轻浅的呼吸打在男人的皮肤上。
结实的小臂难以察觉地颤动了一下。
“说起来,这道小伤疤的来历很不一般呢。”傅母笑道。
“应该是棉棉刚来家里那段时间吧?——那个时候你还小,不记事,我们还住在市区的别墅,前前后后住的都是傅家的亲戚,人多了难免会说点闲话。”
即便是有钱有势的人家,也避免不了家长里短的事情和难缠的亲戚。有个嫉妒傅父傅母的亲戚就时常上门,要么就抓着傅栖眠,说家里的钱以后都是哥哥的,爸爸妈妈以后都不跟你这个外人亲近,要么遇见了傅桓烨,就跟他说爸爸妈妈以后都喜欢弟弟不喜欢你这种话。
傅桓烨倒是没有什么反应,但傅栖眠那会儿已经知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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