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那么多狡猾的心思,就算把他留在这里,他也不会搞什么阴谋诡计,但要是把他丢出去,他要做什么我们就没法知道啦。”
李寻欢对这个办法也很赞同,“那就先去找梅二先生来帮他看看病吧,他也算是个人物,落到这么凄凉的境地委实令人唏嘘。”
梅二先生过来一检查,啧啧感叹:“亏他还能撑这么久,赶了这么远的路,这是中了毒啊,从手上开始中的,这左手应该是他自己砍断的,还好他够狠,否则早死在那种剧毒之下了。不过还是有残留的毒性蔓延到了他身体里,你们看他的伤口都没有愈合。这得多幸运才能碰上我呢,换了别人来还真救不了。你们忙去吧,这儿有我就行了。”一边说着,他就一边忙活起来,开药方子啊清理伤口啊什么的。
孙小红喜气洋洋地一边一个拖住李寻欢和裴戎昭的胳膊,“走,去把喜服换上我看看,不是我自夸,姑娘我的针线活儿那可是一绝!”因为做了几个月的邻居,再加上有孙驼子的事,孙家跟这边的一家三口关系还是挺好的,小红姑娘都叫他们俩大哥了,这次他们婚礼的喜服就是小姑娘一手包办的。
夫夫俩被她赶进了房间去换喜服,裴大爷眼疾手快地挡住了想要跟进门的小姑娘,“哎哎哎,小丫头片子,害不害臊啊你,男人换衣服你也要看!”
小红姑娘对他做了个鬼脸:“小气!”出了门捧着下巴坐在门前,脸红红地想——哎呀,两个人的身材都好好哦……
屋子里的夫夫俩穿上喜服,把自己捯饬得红通通的,互相一看对方,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我家书呆/阿昭就是好看!
裴戎昭常年穿的都是白衣服——明教的衣服就是那样,大部分都是白色的,最多就是黑色和金色做些点缀——现在突然换上了一身红,乍一看还挺惊艳的,他本来长得就比常人白很多,现在被红色一衬,显得皮肤都像上好的白玉一样,整个人都在发光,他家书呆简直都要看直眼了。
李寻欢也是,平常穿的衣服都是颜色很淡的白色青色蓝色,显得很文雅,现在一穿红也挺不一样的,最主要的是,这件衣服剪裁很贴身,他本来就挺瘦,衣服一上身就显得腰更细了。
裴大爷很开心地用手量了一下他家书呆的腰,低头亲了他一下,夸道:“手感不错!”
李寻欢笑了起来,也夸了他一下:“阿昭你穿红真漂亮。”
裴大爷脸黑了,“什么漂亮!你应该说英俊!”
趴在门上听了半天的小红姑娘不耐烦地喊:“你们俩不要夸来夸去的啦,快开门我看看合不合适,还有没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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