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理,我通常都趁这个时间去天台透气,放松心情。谁知这一次会遇到咸湿佬,对我…………动手动脚…………”
“你确定是在八点二十分至九点之间?”警官皱眉,再多问一遍,事件太巧合,总令人无法相信,但事实摆在眼前,受害人没有理由说谎。
温玉点点头,忍一忍哭腔,才说:“我看过挂钟才出门,不会有错。”
同座的女警不耐烦,更不相信,女人对女人,一贯有不知名敌意,噢,也许应当说女人对这类姿色过人却矫揉造作的女人自然而然,当做天生宿敌,“温小姐,可否请你描述案件过程,侵犯程度,便于检察官起诉,是猥*亵或是sexualharassment(性骚扰)。”
据本埠相关法律,“任何人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十年。”但性骚扰案最低六个月囚禁,更允许庭外和解,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另一人说:“温小姐,如果实在艰难,也不必勉强。”
他温和亲善,好警员代表,就是不知隔日换一位三百磅老妇来报案,是不是还有心情温言软语循循善诱。谁说人人生而平等?全是政治家神学家大鬼话,从来没有平等过,从来没有真正的自由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