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定年纪,忽然愿意跟陌生人分享过往,或许不是怕无聊,是希望有人帮忙记得自己的人生。
即便荒诞又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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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说自己年轻时不懂事,未婚怀孕被赶出家门,也没钱堕胎,直到在厕所生下孩子──她太害怕了,无奈之下,随便找了间育幼院把婴儿放在门口。院长看见後,叹了一口气,碎念道:「没钱养,g嘛生?」抱怨完,她还是把孩子抱进去。
之後,她常常躲在附近偷看,眼见孩子一天天长大,还是不敢去认。
连她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生活条件不允许多一张嘴吃饭。更可悲的是被骗下海,做了让人看不起的工作。唯一的好处是钱多,习惯贱卖尊严就好。
尽管如此,她仍常常去育幼院偷看孩子。
不知不觉过了八年。某天,她得知孩子幸运碰上一对夫妻决定收养他。
她好高兴啊。看着孩子离开育幼院的背影,激动地哭了──但她当下却不断捶着又酸又疼的心口。
孩子从出生开始,身分证上就印着「父不详」、「母不详」,连法律都未曾证明他们的关系。未来更不可能,也没资格再抱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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