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仍在酣睡,做着香甜的美梦。
这次俱乐部来的人除了我和刀疤脸尼克,其余的三个小伙子都是新鲜血液,他们年轻稚嫩,拥有结实的肌肉以及充足的活力,是一群很可爱的大男孩。
不过我这个人离群索居惯了,别人一和我搭讪我就说不出话来,所以男孩们的风趣幽默在我这常常讨不到什么好。
留了张纸条给尼克,我准备早去早回,尽量不耽误团队的正常行程。
一路边欣赏边做标记,回归原始的路程让我的心灵一步步重回平静,每一棵树都有它独特之处,带着些许泥土和蕨类植物的湿绿气息,将我圈养在自然的怀抱中。
不过内心平静的同时一些本能的身体反应却提醒着我这地方不太对劲。
汗毛竖立,后颈发凉。
我的指腹停留在快门键上,只犹豫了一瞬间,随即做出决定,抬腿继续前进。
不确定的事情不如当做没发生过,疑神疑鬼的浪费时间不如干脆一点做出选择,恐惧本身的可怕程度远不及胆小鬼对自己下达的“应该害怕”的心理暗示。
如果是我坐在红皮椅上面对墨菲斯摊开的掌心,那么我一定会在确认过两枚药丸的功效后,微笑着要一杯纯净水,然后尽量优雅地吞下红色那颗。
(《黑客帝国》台词:“如果选择蓝色药丸,故事就此结束。你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继续相信你愿意相信的一切。如果你吃下红色药丸,你将留在奇境,我会让你看看兔子洞究竟有多深。”)
我讨厌虚伪的社交,衷爱一切真实的事物,所以我此时没办法说服自己停下继续探索的脚步。
*
太安静了,实在太过于安静了,仿佛头顶上倒扣了一只真空的玻璃器皿,甚至连自己制造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深入腹地,我终于意识到诡异的点在哪了,一路上没有遇到一只活的动物,哪怕死的也没看到。
我往前走,脊背上似乎附着着一双不知名的眼睛,也跟着我前行。
……被暗地里窥视的滋味可真恶心。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在我面前一闪而过,速度非常快,我追过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任何踪影了,那绝对是个大家伙,我估算着它得有一栋两层小楼那么高。
难道是棕熊?
我迅速掏出背包里塞的前膛枪,扣动扳机,小心翼翼地在黑影消失的地方踱步,这把枪只能击杀一些中小型猎物,譬如郊狼、野兔、狐狸和鹿之类的。
面对这么大的目标,说实话,我没有什么把握,用枪声延缓一些逃脱时间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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