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继承权顾名思义,不多解释,指很多土地规定只有长子能继承。《傲慢与偏见》中,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小姐急急忙忙要嫁出去?夏洛特这样不错的姑娘居然只能嫁给人憎狗厌的柯林斯,而且是努力争取才得到的。主要就是因为有土地继承权的男人太少,而等着嫁给绅士的闺秀却太多。所以有继承权的绅士们可以挑三拣四,而未婚小姐们则要学习画画、刺绣、钢琴、跳舞、外语等不断给自己增加筹码,最重要的是要有份丰厚的嫁妆,不然就等着当老处女吧。很多绅士家庭,宁可女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不把女儿嫁到身份不匹配的家庭,还是古板的‘绅士教育’的要求,门第观念太严重。
前面说,18世纪的女人出嫁后会丧失所有人权,成为丈夫的附属物,嫁妆成为丈夫的私产,任由丈夫处置。这明显是很不合理的,如果丈夫要把妻子的嫁妆都赠送给他的私生子,妻子难道也要忍气吞声吗?所以渐渐地出现了一种财产托管机制,如果女方特别有钱有势,女方的父母会在女儿出嫁前会跟男方签署法律条约,将女儿的嫁妆托管给第三方,每月只能领取利息(这个时期的银行利率和国债都很高),只有女儿的子女才能随后期遗产分配继承其母亲的嫁妆,而男方没有直接处理嫁妆的权利,所以《白衣女人》中有为了谋取妻子的嫁妆而策划谋杀的故事。
本文的男一号就是在限定长子继承权下,其母早逝,继承不了任何东西的二儿子。虽然是绅士的儿子,可是父亲太渣,不肯花钱让他接受昂贵的绅士教育。
再说说18世纪初的物价水平,当时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1便士可以让一个人一整天吃的饱饱的,可见当时的物价和通货情况。一个工人或者从事体力劳动的仆人如果一个月能赚30便士,那么虽然很拮据,但起码能吃饱,年收入在1至2英镑之间。比工人阶层高一点的文职人员,因为读过书,所以年薪在几英镑至十几英镑之间。受过绅士教育的底层绅士,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牧师等,年薪在几十英镑到几百英镑之间。再往上就是拥有土地的乡绅,根据土地的出产和投资来盈利,但也不会太多,几百英镑就很不错了。
所以达西先生一年1万英镑,可真是李嘉诚级别的人了,内贝特先生一年一千英镑也富得流油,是当地最有名望的乡绅。要知道18世纪初的时候,整个英国政府的年收入才不过200万英镑,包括大不列颠岛,以及北爱尔兰、美洲大陆以及英属印度等全部殖民地,可是达西先生一个人就有1万英镑的收入。内贝特太太夸他富得跟王公一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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