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是不对的,这……这有违圣主的教诲。”我慌张的背诵着教义:“男人只能爱女人,爱上男人是罪孽,主永远不会宽恕异端。”
“下地狱我也不在乎,我只在乎自己的心。长久以来,我一直恋慕着你,我试图阻止过,可我控制不了我的心,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这份甜蜜的痛苦折磨我太久了,求你赐我解脱吧,否则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身处地狱。”他声音哀切的恳求我。
“不,不行。”他低声恳求的样子让我更加慌张了。
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人,不会因为迷恋这个孩子纯粹美好的感情,而不顾我二人今后的人生道路。倘若我答应了他那就太疯狂,太鲁莽了,这不仅仅会毁了我二人的前程,将来也一定会让我们后悔莫及的。在英国,虽然不像信奉旧约的国家那样,会把同性恋男子吊死,可是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旦被人告发鸡|奸罪,后果就是身败名裂。
“我绝不能答应你,我早就决定此生要以纯洁的身心侍奉主,何况男人间的爱情有违伦理,违反法律,肮脏下流,我希望你今后再也不要对我说出类似的话,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再见你。”我冲动之下对他说出了十分残忍的话,以至于说完的瞬间我就后悔了。
我不敢抬头去看他的眼睛,我害怕会见到他受伤难过的神情。
时间流动的太缓慢,也许已经过了一百年,我才听到头顶传来对方冰冷的声音。
“如您所愿,我今后再也不会对您说这样的话。”
之后,我只看到爱德华大步流星离去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 需要普及一下知识。
英国信奉新教,他们的牧师可以结婚,而除此之外的天主教神父是终身不婚的。
古时候基督教对于同性恋的处罚很重,如果被人告发鸡|奸罪,那么就只能面临被吊死的结果。达芬奇不就被控告过跟铁匠间有鸡|奸罪吗?于是坐了牢,幸而证据不足,所以被释放了。我坚决相信达芬奇就是同志,并且《蒙娜丽莎的微笑》是他的自画像。
英国在伊丽莎白女王时期还会吊死同性恋,到查理二世复辟之后,英国的社会风气有所开放,但是同性恋仍然是极大的犯罪行为,被告发而且有证人的话会遭受鞭刑和巨额罚款。但是告发可能有,证人很难有,除非是冤家对头,否则很少有人控告别人鸡|奸罪的,万一被反咬一口诬告呢?所以同性恋还是有的,不过有这种倾向的人都讳莫如深,偷偷摸摸而已。
我想写个清教徒背叛信仰的故事,就好像和尚违背清规戒律而纠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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