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美国公民入籍考试后,正式成为美国公民,妈妈他们的电影也确定再一个月就会正式拍完。
而我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台湾两个月。
离上次回来美国只过了三个月,我又要去台湾待两个月,很快,但我得这么做。
而驱使我回来的理由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就是在某个鬼使神差的当下突然决定我要回台湾,而我这个人,下定决心后没人挡得住我,想做什么就一定会去做。
小时候就是因为这种个性,让我妈几乎每两天就会接到幼稚园老师的客诉电话,说我太皮太吵欺负男生,一副跟卖家买到劣质商品要退货的样子。
或许因为小时候的个性非常活泼欠揍,所以儘管长大后变得比较有气质,思想还是十分奇葩。
我个人意见是这样的改变够优秀,虽然我依旧很讨厌化妆、买衣服鞋子、帮头发做造型……诸如此类的事,但至少我不会像幼稚园那样揍男生了。
这次我只告诉徐凯杰我要回来,他妈妈要我这两个月住他们家,我欣然接受。
是时候该把延后那么多年的事情解决,拖越久,会越觉得心闷。
终于明瞭自己的那天,我拿出一本从巴掌大的笔记本。
我提笔,在笔记本的第一页写下:
我喜欢你啊,郑冠恩。
但现在,我喜欢上徐凯杰了。
放下笔后,一滴泪也跟着落下。
我不伤心,也不后悔,我只是觉得遗憾。
所有的情绪,眼泪都知情,但是它什么都不会说。
所以人们才会在某些情绪特别强烈时,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泣。
我搭乘摇摇晃晃的公车,窗外的景物一闪即逝,最后公车停在大公园旁,我把行李搬下车。
每次回来,都是好天气。
这次回来时序已进入冬天,天气很冷,我穿着羽绒大衣,冬阳温暖又不过于刺眼,我勾勾嘴角。
我打给徐凯杰,跟他说等等帮我开门,我正要过去。
他模糊地说几个字,我听不清楚。
这时突然有人抓住我拿手机的手腕,徐凯杰的头从旁边冒出,他用另一隻手掛掉电话,笑盈盈地瞇起眼睛。
「你怎么在这里?」我讶异地问。
「我知道你今天回来呀,所以就在超商等你。」他吐着白烟,白烟在阳光下闪闪动人。
「你不怕我晚上十二点才到吗?不怕我因为有事改搭明天的班机?」被他的手很温暖,我的手腕发烫起来。
「但是你来啦,」他放开我的手腕,热气跟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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