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软言抱怨,记忆回归脑海。
这样不生气也神人了。
他受伤那天还是自己带他去看医生的,然后后一天他就远下南部出差去了。
「小雨雨,别气恼。」揽在腰间的那隻手不安分的轻捏了几下,惹得初善雨微微挣扎起来,黑眸嗔瞅着人瞧,带着点抱怨、又带着点撒娇。
搞得苍无心痒痒,低头就往人唇烙上一吻,得来了一个拐子在腹间,吃疼的闷哼了一声。
「活该。」初善雨露出挑衅的眼神,明明矮上一颗头还刻意要表现出狗眼看人低的神态,举起手背用力地擦拭被偷香的唇上遗留的些微唾沫。
其实只要走上五分鐘的路程,被他们这样一来一往的嬉闹竟走了十分鐘不止。
苍无见他家亲爱的露出这般神情,两天没碰到人昨晚甚至只得一吻现在可开心的,只想把人快点拐回家为所欲为,却又碍于在大街上直接把人抱起往停车场衝会被爱人打扁还落得吃不到的下场便只得稍稍加速,缩短已经短到不行的路程。
初善雨撇见苍无嘴角掛着一抹笑容哪会不知道这人在想些什么,要是他那么容易就让他又吃乾抹净一次他就跟苍无姓。
说真的,其实姓初跟姓苍一点差别都没有,这人只是当下想这么说而已,不然早改叫苍苍苍苍苍苍苍苍善雨了。
有受伤没受伤的两脚并用,身体微僵着走起路来自然就慢,结果就是大马路边的骑楼下方有两个男人开始拉拉扯扯的画面產生。
「小雨雨,乖乖走这样脚会更痛喔。」哄初小朋友是苍无的专长,反正这人谁的话都不听,只听他的,他当然觉得哄初小朋友会是专长之一。
其实根本不是。
初善雨会乖乖听苍无的话只有以下情况。
一、懒得使用大脑。
二、懒得思考。
三、懒得动。
四、撒娇。
「要你管。」逞一时之快永远都是初善雨的优点。
当然,这是站在苍无的角度上去看才会是优点,因为方便他逮到机会吞下肚。
幸好,这条路上除了偶尔经过的路人之外,并无太多人烟,反正重要的是骑楼外的那条干道,和晚上前方转角那间很大家的hotel,所以早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和荷包大失血休战回家休息的婆婆妈妈们而已。
两人很开心的斗了起来。
结果就是男人是个经不起摩擦挑衅撩拨的生物,拉拉扯扯拖拖磨磨玩着就先躲进一旁小小的防火巷里吻了起来。
外头是车水马龙的重要干道,骑楼偶尔经过行色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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