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存下来留作手机屏保。余长皓一看,啧啧啧,果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余长皓一直都记得当年那个小姑娘,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好看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翘翘的,睫毛扑闪扑闪的,五官精致得没话说,连说起话来声音都甜甜的。
虽然余长皓不太愿意承认这个好像显得有些肤浅的原因。
当初那个夏令营其实是市体育馆的少儿兴趣班针对当时小学毕业的老生开的,价格也优惠,说正经些是冲刺提高的集训,其实就是集合一群小孩儿出去玩,顺带训练,家长们也想着与其让小孩荒废一个假期,天天盯着电脑,要么就是天天在家睡大觉,瞎玩,不如跟着出去锻炼锻炼身体,因此报名参加的人还不算少,光由孙礼带队的胖胖球队就有三十来个人。
为了避免出事,也为了省心,按理说是不收不符合年龄的小孩的,但因着当时王芳萍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她,便央求老孙帮忙带去,顺便也看看她闺女有没有这方面的运动天赋,反正孙童童也因为自己要带队,家里没个照顾她的人也要去,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彼此也有个伴儿。
至于同样不够年龄的余长皓,则是因为他爹余庆年是孙礼的高中好友,余长皓这小子死活要去学足球,他爹死活不让,觉得中国足球好像似乎大概没什么前途,不如乒乓球厉害,加之之前孙礼就说过自己儿子挺有打乒乓球的天赋的,便想让儿子走乒乓球这条路,托付孙礼帮他培养培养乒乓球的兴趣。
打死余庆年,余庆年也没有想到,这一去,差点让儿子永远丧失了对乒乓球的兴趣——如果没有自家未来的儿媳妇易亦珏的话。
事情是这样的,余长皓当时刚学打乒乓球没多久,打得自然不如那些已经跟着孙礼练了两三个假期班,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强,在他们那里频频受挫,接二连三的受了打击,虽然余长皓后来被誉为国胖队最有血性的球员,但彼时只有七岁的余长皓却并不是越挫越勇的类型,打了几次就嚷嚷着不想打了要回家,再也不打了。
于是,腹黑的孙礼便把基本没有乒乓球基础,业余得不能再业余,纯粹是把夏令营当托儿所,把乒乓球当成捡球运动的易亦珏领到了余长皓的面前,把两人的手搭在一起,以后你们就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自家女儿领过去,也是怕再次打击余长皓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毕竟自家闺女从小就跟着他打球,还没够球桌高的时候便被抱到了球桌上,初学的余长皓哪里会是她的对手。
更何况,他当初跟余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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