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口咬的狠,一下就见了血。罗正军疼得松开手,花梨见机松口,扭头一溜烟就跑了。
“妈的,属狗的!臭丫头!!”罗正军捂着手直骂。
陈邵阳却觉得他纯属自己犯贱找抽,就应该受点教训。
花梨跑回家之后狠狠哭了一场,哭这世道不公,哭自己太穷,哭罗正军欺人太甚。
可哭完了,日子还得过,穷人没有悲春伤秋的权利。第二天天一亮,她还是擦干眼泪背着书包去上学。
老爸天一亮就出去打工,非得忙到半夜才能回来。就是因为文化不高,又没本事,人还太老实,所以累死累活也只能赚一点辛苦钱,勉强养活两口人。
花梨知道自己不能像老爸一样,得努力,得上进,不然一辈子都得受苦挨穷。读书,上大学,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不是有天分的孩子,只能靠努力。
然而很多事,不是努力就能解决问题。尤其,当别人是存心想要给你找事的时候。
第二天去上学,没想到罗正军竟然没有旷课,带着他受伤的手来上学了。不知情的人看了肯定要问他是怎么受伤的,他就当着她的面大声嚷嚷是被狗咬的。
花梨咬着嘴唇管自己做题,连头也不抬。
好在这一天除了一些言语骚扰,他没有进一步的折腾她,总算也是平安渡过。
在放学路上,花梨照旧跑到橱窗前去看那只包,结果发现包包没了。
大概是终于被人买走了。
站在橱窗外,她心情很低落,有一种心爱之物被夺走的感觉。但其实,那原本就不是她的东西,也不可能是她能拥有的东西。早一点被人买走也好早一点断了她念想。
她垂头丧气的回家,这一回在梦里再没有梦到那只包包。
原以为关于这只包包到此就结束了,结果三天之后,她在同班一个女生的手里再一次见到了这只包包。
原来真的是被买走了,而且还是被同班同学,而且还是罗正军传说中的女友。
当然罗正军到处都有女友,反正他就是个不良少年,打架,恋爱,旷课,一样都不缺。
这个女孩子因为罗正军的关系,和花梨也总是不对付。今天女孩子拿着这个包包,花梨理所当然的认为,是罗正军为了羞辱她,特意给女孩买的。
不过很快她就觉得自己这是“自作多情”,没人会傻到花五千块钱,就为了欺负一下她。
也许就是女孩子也喜欢这个包,罗正军就给买了。
人比人,气死人!
女孩子仿佛也知道花梨喜欢这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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