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学士?怪不得不认得他。
没料到她名字吐得这么利索,少年扬唇一笑,愣是笑出了冬雪融化的好颜色:“我的名字也不好告诉你,颜姑娘可已婚配?”
……
颜欢欢这回是真受惊了:“婚配之事,岂能自行决定?”
他倒是忘了,像她这种够不到父皇赐婚的小丫头,是要进宫选秀的。
想到自己难得顺眼的姑娘有可能被选作宫妃秀女,他暗暗不乐,若是他知道她一心要攻略自己的爹,恐怕整张脸都得沉下来。
瞅着她模样年幼,距离选秀应当也有五六年的时间。
够不够他争一回?
从小没吃过肉的人,不会因为旁人一句红烧肉而犯馋,未曾见识过星辰大海,呆在井底也能独赏一轮明月,只是一但生出了非份之心,欲│望便会以无法想象的速度生长壮大。
说是一见钟情,怎么可能?他只是想要而已。
“有理,”
少年眼睫浓密,映在眼下,便成为绰绰阴影,笑得却越发温润朗然:“是我造次了,颜姑娘……有缘再见。”
彷佛一只小兽,学会收起獠牙,摆出让人不设防的一面。
颜欢欢不疑有他,以为自己成功灌了鸡汤,自觉日行一善,简直古代活雷锋,与少年道别后,便顺着原路,回到李氏身边。李氏一把接住朝自己奔过来的女儿,系着金铃铛的辫子一晃一晃的:“欢欢你去哪里了?娘都担心坏了。”
她悄声解释:“去后面大树乘凉,好不容易才绕回来呢,”又补了句撒娇糊弄过去:“娘,欢欢想你了。”
果然,听女儿说想自己了,李氏教训的话就说不下去了,转为问她饿不饿,快要入席了,饿的话,先吃些点心垫垫肚子。
话刚说完,她咦地一声:“欢欢,你辫上的铃铛怎么少了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连名字都还没有的男主……
女主还不知道自己搞了个大事情2333333
☆、007
直至回府,颜欢欢都不知道自己辫子上的金铃铛到底去哪了。
秋芸的手艺很好,她自己也摸过扎好的长辫,系得很结实,她又没有满地驴打滚,何以铃铛会不翼而飞?铃铛虽然是镂空的,但用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金子,而且暗纹华丽,是一对儿,少了一个,就不能系双辫子了。
心大如颜欢欢,也着实心疼了好一阵子,思疑过是那个落魄少年动的手脚,可即便是庶出,能到国公府作客的都是官员之后,能有那么灵活无声的手法?
另一边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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