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两隔壁,出门就能看见。幼时经常被妈妈忽略的林姝,经常翻墙去斐南屋子里。不找哥哥的原因很简单,比她大5岁,没话题。
隆冬时节,斐南见她穿的单薄,连忙把她赶了回去:“你要是再穿这么少来见我,就别来了!”
明明只大两岁,威胁起人倒是很有一套。
这话吓得小林姝差点哭出来,立马跑回自己房间,推开衣柜,呼哧呼哧的一件一件往身上穿。
到最后,穿得越来越费力,手臂都有些抬不下来,跟预备火箭发射的动作一样。
林姝憋着气,额角侵出涔涔的汗,过于加厚的衣服,让她根本翻不了墙,只能作罢走大门。
一路上受着千奇百怪的慈爱目光,问她要去哪呀。
林姝第五次回答:“找南南玩。”
小女孩步履维艰地一步一个脚印挪到斐宅,如笨重的企鹅。恰好最外一层是白色羊羔绒,远远看去,就像是小雪人来敲门。
来开门的斐南笑到打嗝,捏着她软糯的小脸:“目目,你这有点过于保暖了。”
林姝脸颊登时红扑扑,不知是闷热出来的,还是气的,亦或是羞的。
到底还小,不懂骂人,女孩很乖的被男孩拉着拍了张童年糗照,留下来被当做纪念。
现在想来,就是后悔,林姝扶额:一时被童年温暖蒙了心,错把友好当情愫,所以长大陷入仅我一人的爱情迷海。
林姝握拳,总有一天她要把斐南拉进海!
林姝这样想着,余光瞟了几眼旁边的男人,此刻他正一脸认真地看着电脑屏幕。
算了,等他工作完再聊天吧。
五年都挺过来了,咱也不缺这一时半会。
林姝托着腮,可能凝视太久,一时竟变了味。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丹凤眼往往是美人的标记。[1]
她觉得《中国古典文学》的作家真有眼光!斐南的丹凤眸狭长,眼角微微上翘,如小勾子般,让人无端悸动,撩动心弦。
许是好几年部队生活的缘故,男人面部线条凌厉,青涩的五官变得硬朗利落,身材高瘦挺拔,不再是以前那个南南。
但现在这股男人味让林姝更爱了。
林姝手动了动改成捂脸,挡住热意,继续用滚烫的视线干扰他。
斐南移动的指节顿住,定在触摸板上,他敛下眼里波动:“要盯出一个洞了。”
林姝徒然回神,欲盖弥彰看向窗外,但因动作幅度过大,间接的带动了男人膝上的笔记本都跳动一下。
斐南:“……”
她刚想开口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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