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带他进宫玩耍,几个皇子站在一起,人们第一眼就会注意到太子,不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身杏黄色的衣服,更是因为那严肃矜贵的小脸,与其他皇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么小就知道喜怒不行于色,怎么可能是众人眼中那个没什么出彩之处的太子殿下?
“这个……给你……”记忆中一只白嫩嫩的小手,将一颗与手心差不多大的窝丝糖递给他,一张小脸依旧绷得紧紧的。那只手软软的,特别像过年的时候母亲给他捏的小兔子馒头,热热暖暖的带着些奶香气。
不知道萧承钧现在是什么模样,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有一双黝黑的眸子……
轿子停了下来,趁着红箭射轿的时候,楼璟吞下了一颗药丸。
轿帘被掀开,有人搀着他走下去,并没有寻常人家娶亲时的热闹,皇家的婚礼静谧而肃穆。鼓乐声起,搀扶着他的人退到了两边,一只修长白皙、骨骼匀称的手递了过来。
太子妃是男子,不能像寻常婚礼那般由喜婆扶着,也不能找个男子来扶着太子妃,所以是太子亲自来拉着他去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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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拜堂
楼璟看着那只好看的手,心中竟生出几分幼稚的期盼,想知道还是不是小兔子馒头那样的触感,于是在萧承钧的手还没伸到位置时,鬼使神差的先一步握了上去。
萧承钧愣了一下,随即合拢五指,与他交握在一起,心道他的太子妃莫不是紧张了吧?
手中的触感温暖而干燥,与儿时的感觉很是不同,只是依旧软软的,似乎是从馒头变成了面饼,于是楼璟满意了,任由萧承钧拉着向前走。可是刚一抬脚,针扎火燎一般的疼痛就从大腿上传来,楼璟咬牙坚持了一会儿,药劲上来方好了些。
其实太子殿下的手是很正常的,骨骼分明、修长有力,只不过楼璟以前握过的,也就军营里那些跟他扳手腕的莽汉,与那些手比起来,这常年握笔只偶尔握刀的手,就显得细腻而柔软了。
由东宫正门至正殿明德殿之间,铺着长长的红绸,锦靴踏地,依旧不染纤尘。夕阳西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羽林军持火把立于两侧,仿若璀璨星河,一直绵延到天宫去。鼓瑟笙箫,此起彼伏,伴着两人身后整齐划一的仪仗,肃穆而奢华。
拿仪仗的人暗自纳闷,帝后与百官皆在明德殿等候多时,太子缘何还走得这样慢?不过没人敢说什么,只能跟着缓缓而行。起初几步的时候,萧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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