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中必然有处于主使地位的,有处于从属地位的,由于犯罪模式的特殊性,最终可能造成处于从属地位的犯罪人“心甘情愿”扛下大部分罪行的局面,而幕后的主谋、真正的受益者,却能因此逃过法律的重罚。
那么,韩印再三强调的,所谓特殊的、罕见的犯罪模式,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韩印先前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看到刘瑶出现在王氏姐妹饭店的画面,才豁然醒悟,原来案件的犯罪模式他并不陌生,甚至在接下这次任务之前刚好就在课堂上为学生举例过。对,与“河阳性奴案”一样,这也是一起典型的通过人质情结掌控局面的案件。说得再白一点,就是田美云一家三口,通过特定的手法和洗脑,将原本的受害人,塑造成害人者,最终将宋双双、刘瑶以及王氏姐妹牢牢控制住,成为他们作案的帮凶和敛财的工具!这样说来,“主从关系”就相对明朗了,那么如何解决田美云一家的认罪问题呢?大方向当然是先前介绍过的,通过囚徒困境的审讯策略,让他们彼此之间互相博弈,如果宋双双、刘瑶、王氏姐妹等人不想或者说根本就缺乏揭发和指控他们的直接证据,那就由警方来找出他们的弱点,以及发现能够成为博弈资本的讯息。
撇开其他人不说,单就这一家三口,儿子孙铎应该是可以攻克的。村主任可以证明他知道蒋青山这个人,而且他是左撇子,符合先前法证报告指出的杀死蒋青山的凶手范围,不出意外,蒋青山就是他杀害的。如果引导适当,他肯定会加入博弈的阵营。
比较困难的是田美云夫妇。从案件发展的情形看,他们从策划到计划再到执行,都做得非常完美。他们应该能想到眼下这一处镜,或者早先就设计好了对策,可能审到最后,顶多也就担个非法拘禁罪和包庇罪,值得他们去博弈的空间很小,因此他们出卖对方的概率不大。
如果照上面说的,田美云夫妇最终只是以轻罪入狱,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那对所有办案人员来说都是一种失败,韩印绝不会允许这种局面出现,所以他想到了最初的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