誊录院。为了防止誊录官在誊录时改写试卷或调换试卷,又设立了对读官,负责校对誊录的试卷与原卷在文字上有没有出入。这样,经过几层关节后,当考卷最后到达阅卷官手中时,他既不知道考生姓名,也看不出笔迹记号,因此很难判断出试卷归属,由此大大减少了阅卷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增强了考试的公正性。
北宋元祐年间,苏轼主持礼部考试,为了帮助门生李廌中榜,在考试之前特地写了名为《刘向优于扬雄论》的文章送给李廌。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漏题行为。不料文章送往李家时,李廌刚好有事外出,仆人不知道苏轼文章的重要性,顺手就放在了桌子上。不久,章惇两个儿子章持、章援来李廌家拜访,看见桌上的文章,喜出望外,立即偷偷带走,据为己有。李廌回家之后,听说究竟后,立即想联络苏轼,但此时苏轼已经入院。北宋初年,为了杜绝奔竞钻营、受贿请托、名人权势人物干扰主司等种种弊病,锁院制度创立。主考官自受诏命之日开始,一直到放榜之日,不能回家,只能在考场锁宿。这样就断绝了主考官与外界的联系,使得请托难以成行。锁院制度后来为元、明、清三朝沿用。李廌丢了苏轼的文章,只能怅惋不已。考试时,试题果然与苏轼所写的文章十分类似。章持、章援早已经熟读苏轼的文章,胸有成竹,挥笔而就。而李廌则因为心情烦闷,表现不佳。苏轼阅卷时特别留意,在读到一份卷子时,发现文风很像自己送给李廌的那篇文章,断定一定是李廌写的,便有意给了很高的评语,拆开一看却是章援的卷子。最后的结果,李廌依然名落孙山。苏轼对此事很是叹息,特意作诗送给李廌说:“平生漫说古战场,过眼空迷曰五色。”可见在严密的阅卷制度下,苏轼想助他的弟子一臂之力,也是有心无力。
封弥、誊录制度在防止考场作弊中起了关键作用,也为后世所沿用,如明清时期的乡试、会试试卷都是封弥后并重新誊写的。但是,事情往往是“上有计策,下有对策”,糊名、誊录只是防止舞弊的重要手段,还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科场舞弊的发生,考官和考生之间仍然可以通过以事先约好的暗号做暗记的形式作弊,这就是所谓的“关节”。北宋真宗年间,宋朝刚刚实行了弥封、誊录等一套防范严密的制度,关节之弊便相应而生。一次科考前夕,翰林学士杨亿特地设宴招待来京应试的同乡举子。应邀前来的考生听闻杨亿将成为“文衡”(主考官),个个兴奋不已,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更有人直言请求杨亿给予照顾。杨亿听到后,勃然变色,骂了出自《尚的骂语——“丕休哉”,然后拂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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