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先例。
十月二十七日,李振邺等人被迅速处死。之前找李振邺通关节的尚有不少高官大臣,李振邺一直忍住没有揭发这些大臣,原是指望他们能出面相救。但直到上了刑场,才知道求生无望,立即大声呼叫怒骂,要揭发众大臣贿赂请托之事。不料刽子手没给他机会,手起刀落,终究含恨而死。
据《研堂见闻杂录》记载,下场最惨的是陆贻吉,他是江苏虞山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为举子居间事发后,立即被逮捕入狱。因为他任职吏科给事中,名为监察之官,却作为中间人为举人和同考官牵线搭桥,所以处刑格外重,被腰斩于西市,情状至惨。陆贻吉的妻妾均有绝色美貌,一个儿子才四五岁,均受到牵连,被发配上阳堡为奴。娇妻少子,间关万里,匍匐道左,行人颇为同情,甚至有为之落泪者。
但此案还没有就此了结,顺治皇帝穷追到底,株连甚广,受牵连者达一百多人,以致“朝署半空,囹圄几满”。
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十五元宵节之时,顺治皇帝召集中试举人(除去已经因通关节被定罪者)在太和门复试,题目由皇帝亲定,每名考生身后均有一名满兵监视,考生难免惴惴不安。顺治皇帝为了安定人心,特意下谕说:“尽心构艺,不必畏惧。”并派专人为考生供给茶烟,照料甚周。两日后放榜,取中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均准许参加当年会试。只有丁霍某某等八人因文理不通,被革去举人。
四月,“三法司”会审顺天闱案终结,刑部议奏:“王树德、陆庆曾、潘隐如、唐彦曦、沈始然、孙旸、张天植、张恂俱应立斩,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伯龄、郁之章、李贵、陈经在、丘衡、赵瑞南、唐元迪、潘时升、盛树鸿、徐文龙、查学诗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张曼、孙兰茁、郁乔、李苏霖、张绣虎俱应立绞;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跟以往只是罢官、革去功名比起来,处分得很重,案内人犯一律被判了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斩”、“立绞”、“绞监候”三种死法各有分别而已。
四月二十二日,已经被判处死刑的四十名案犯突然被提出大狱。按照惯例,朝廷若有斩决,镇抚司开南角门,刑部备绑索、口衔(用以禁止犯人喊叫出声),点刽子手,工部肃街道。案犯听说镇抚司已经打开了南角门,又听说刑部已经准备了四十副绳索、四十枚口衔、四十名刽子手,无不魂飞天外。哪知道出了南角门后,案犯未被五花大绑,被押解去的地方也并非宣武门外菜市口的刑场,而是太和门。原来顺治皇帝认为人命关天,担心其中或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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