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边远之地,心中怨恨顿生。当他得知圣意不可挽回时,一个恶毒的逆反念头悄然涌上了心头——既然皇上非得派我去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那我就想方设法地从那个户鲜盖藏的不毛之地弄出一大笔钱,那才叫真正的能事之藩司。
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王亶望到达兰州,正式上任甘肃布政使一职。他一到任,便借口官仓粮食储备远远不足,找到陕甘总督勒尔谨商议,要求在甘肃省下辖各州县收捐监粮,不仅仅局限于朝廷规定的肃州、安西二州。勒尔谨此时还没有意识到王亶望的险恶用心,对这位皇帝钦派的布政使,他当然不敢轻易得罪,于是立即同意。
按照甘肃省惯例,捐监收取的监粮不限于谷物,还可以为大豆和麦子。但即使收捐的范围由肃州、安西二州扩大到全省后,报捐的人数依然不多。这倒是在王亶望的意料之中。他又去总督府找勒尔谨,以甘肃贫瘠、买粮困难为由,要求改本色捐粮为折色捐银,即由捐粮四十石改为捐白银五十五两。勒尔谨之前曾经得到乾隆皇帝的警告,一旦发现有“滥收折色”的问题,要唯他是问。一听说王亶望要折色捐银,立即大惊失色,坚决不肯同意。但王亶望坚持认为改收本色为折色后,一定能使报捐的人数大为增加,且折色与本色是殊途同归,捐银最终还是要用来买粮归仓。
勒尔谨虽为总督,官品在王亶望之上,但毕竟不是王亶望的顶头上司。且一省财政、民政向来由布政使主持,总督无权插手,王亶望更是为皇帝钦派来全权主持捐监一事。勒尔谨虽然十分不情愿,但在王亶望表示愿意一力承担全部后果的保证下,最后也只能同意按照王亶望的意思来办。
很快,王亶望将自己的亲信蒋全迪奏调首府兰州任知府,专门承办捐监事务。按照清朝制度,每名监生捐监时除了要缴纳规定的粮食外,还需缴四两公仓费银(简称公费银,即贮粮耗仓之费用),其中二两上缴户部,剩下二两作为各衙门书吏公费所需,分支时,每人大概能分到二钱至五钱不等。而王亶望一上任,又在四两公费银外加收一两杂费银,归为首府衙钱,实际上是他早打算在捐监上贪污作弊,因此有意让衙门中分钱时多一两银子,以多分肥的好处来取悦众人,塞住官吏之口,为其日后的贪污打下基础。
这样,甘肃省各州县按照王亶望的指示开始折色收银充抵监粮,收捐的银两也没有用来买粮归仓,但各地申报的仓廒数目却在不断增加。以王亶望之精明,当然明白这是地方官员在借添建仓廒为名贪污,却也不加理会。
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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