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得相当细致,基本上保证了赈灾过程的正常进行,也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制经办官员冒赈贪赃的作用。加上清廷对在救灾中违法的官吏处罚很重,如有贪污救灾钱粮者,以坐赃论处,连同里长甲首,一同问罪。侵吞救灾物资和银款严重者,则往往会被处以极刑。然而,胆大包天的王亶望上任甘肃布政使后,视救灾制度形同虚设,他更是一手创建起一整套更为严密的集团贪污体系。集团作案的风险相当大,如果没有全体官员的集体配合,是很容易被揭穿的,因此,王亶望的第一步,就是将包括总督勒尔谨在内每一个甘肃官员都拖下水,变成他的共犯。
乾隆三十九年(1774)秋季,早有准备的王亶望向朝廷谎报秋灾,请求朝廷允许放粮赈灾。甘肃当年收捐成效显著,收捐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准备赈灾,乾隆皇帝当然照准。于是,一场大骗局正式上演。
甘肃各州县地方官员纷纷虚报灾情,并想方设法地多报成灾分数和灾户,以多报销银两。但最终成灾分数和灾户数目都是由王亶望一个人说了算。当然,他本人是不会亲自往“灾区”察看的,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灾区。他的原则是:凡是平时对他巴结行贿多的州县,他就让其多报,对他行贿少的州县则不准其多报。而各州县领回的银两,也并没有买补粮食归仓。到放赈时,也没有官员监视。这样,王亶望和各级官员共同贪污,中饱私囊,顺势将民间的捐银放进了自己的腰包。甘肃省自总督勒尔谨以下,到地方州县,大小官员均给分肥,几乎人人有份,其中以王亶望得赃银最多。
初次尝到了甜头后,王亶望的胆子和胃口愈来愈大,继续折色收银不说,还有意将收捐数目越报越多,以求将更多的捐银贪污进自己的腰包。自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乾隆皇帝批准甘肃重开捐监开始,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五月,在三年的时间内,王亶望上报的捐粮多达六百多万石,捐监生人数达十八万余名。而陕西省依照甘肃省之例开捐监,从乾隆四十年(1775)到四十五年(1780),五年时间才报捐监生九千六百余名。王亶望所报捐粮数目和监生人数创下了多项纪录,不但在甘肃省前所未有,为历史最高,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我们只要看看清朝甘肃一省农业收入的情况,就知道六百多万石的捐粮数目是多么惊人了。当时,甘肃全省在册田地有二十三万六千三百三十余顷,可征田赋银二十八万余两、粮五十二万余石,银粮合算不过征粮八九十万石,因而这收捐得来的六百多万石的“监粮”,是甘肃省全年赋税的七到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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