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死;杨乃武以奸夫起意杀死亲夫罪,拟斩立决,又以作假呈词京控,罪加一等;“钱宝生”拟以私卖砒霜致成人命罪,拟杖八十;王阿木以强令“钱宝生”递交悔呈,又为叶杨氏作抱京控,与王廷南、姚士法等拟杖八十;杨恭治、吴玉琨等为杨乃武具呈作证,递具公禀,因不知杨乃武因奸谋命情事,与并未通奸之何春芳,并未诈赃之阮德,均不予追究罪责。
除了结案报告外,胡瑞澜还向朝廷上呈了《招册》,即包括案犯杨乃武、小白菜的供词和沈喻氏、王林、“钱宝生”等证词在内的详细记录。本来按照惯例,总督巡抚审理的死刑案件只需呈报审结报告,不需要人犯供述和证人证词。胡瑞澜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表示自己秉公执法,没有徇私舞弊。
由于胡瑞澜审理此案是以钦差的身份,案情审结后,原承审官员均如释重负,弹冠相庆,还设宴宾客,都以为此案历经七审,铁证如山,不会再有反复了。然而,杨乃武案当时已经众所瞩目,成为舆论的热门话题。而案情牵扯进来的两方力量,一派是握有重权的浙江巡抚及湘军势力,一派是手无寸铁的小民,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然而然地同情弱者,不少人更是坚信这是一桩酷刑下造就的冤案。没想到被寄予厚望的胡瑞澜最后审理的结果,依旧是维持着小白菜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的原判。《申报》将胡瑞澜的审结报告予以报道后,朝野一片哗然,舆论汹汹,愤愤不平的人大有人在。
光绪元年(1875)十月十八日,户部给事中边宝泉率先发难,上奏揭发胡瑞澜与浙江巡抚杨昌浚素来交好,胡瑞澜办理杨乃武案时“外示严厉,中存偏袒”,有官官相护的嫌疑。尤其在关键环节上,胡瑞澜没有详加追究:一来是因为胡瑞澜本职掌学政,没有办过刑事案件,抓不住要害;二来胡瑞澜为杨昌浚的下属,其考成决定于杨昌浚,他当然不敢翻案得罪杨昌浚。为了表示公正,边宝泉建议该案应该交给刑部从头审理。
这位边宝泉倒跟前面那位刑部给事中王书瑞不同,并非浙江籍官员。他原籍奉天辽阳,其祖先随清军入关,属镶红旗汉军籍。在严厉防范汉人的清王朝,边宝泉可谓是朝廷的亲信一派了。甚至当年风云人物直隶总督李鸿章献瑞表,他也敢上书揭发李鸿章其人妄言妄为,不过是媚上取宠。
边宝泉奏疏上后,不但得到百姓的一片叫好声,还得到了许多官员的鼎力支持。当时怀疑杨乃武案案情可疑的除了浙江籍官员如夏同善外,还有大学士翁同龢(江苏常熟人,光绪皇帝老师)、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的司官林拱枢(林则徐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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