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随意看来倒更像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野狼,而此时自家这个小笨蛋还热络地给人沏茶。
见他无碍地托了托架在鼻梁上的镜框,更看不顺眼,张嘴就是恶毒的话语,“见过女人作,没见过男人装的。”
被知夏赶回房间,他坐在床上生闷气,知道是自己有错在先,他不敢当着她面摆脸色。一想到她在外面笑盈盈地对着其他人,一气之下掏出手机订了明天去E市的车票。
看着屏幕上停留在“支付成功”那一界面,他咬着后槽牙不吭声,隐隐后悔,这就意味着自己得提早半个月离开知夏。
一时间他就像只泄了气的皮球,无力地摊倒在床上,又懊恼着扑腾两下。可骨子里傲了气,怎么都不肯退票,他抬头看着床头知夏放在那的金色发夹,长臂一伸,握在手里端详了半天。
窗外金粉洒进来,晒得屋子里闷热,他支起身子去开放在她房间的风扇,探出去的手不小心带到放在一旁的厚书籍,不偏不倚砸在他脚上,吃痛着弯腰,等痛感缓了些一脸不耐烦地去捡,就看到压在书架最底下的那本相册。
好奇心驱使着他够出来翻开第一页,相册里密密麻麻全是知夏的照片。有坐着的,躺着的,卧在床头看书的,每一张的她都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翻着翻着,随意来了兴趣,索性盘腿坐在地上仔细看她每一张照片。
最后一张的叁人合影是在影楼拍的,简单的背景布置,尽管叁人的脸都被人恶意用黑色马克笔涂黑,但那件熟悉的白色连衣裙,随意一眼就认出来,他初见知夏的那天,她穿的正是这条裙子。把相册重新放回去,金色的发夹被他揣进兜里。他抬头看向门外,许久没有听到声音,站起身走过去,耳朵附上门上,隐约听见陈挺昂的声音:
两年了,早该忘了。
没有下一句,随意猜到两个人的对话肯定不愉快。一想到自己的女孩儿有被欺负的可能,眼眸里腾出一股杀气,猛地一下拧开门把手,冲着屋外喊,“陈挺昂你有完没完,都几点了还不回家,等着我们留你吃饭是吧。”
他突然的出现让两人有些错愕,但陈挺昂很快反应过来,嘴角一勾,抬眸看着他,直言不讳,“也不是不行。”
完全没想到他会顺着自己的话往下接,随意愣在原地跟他大眼对小眼,“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不要命的,你不怕我毒死你。”
“今天我只跟你们俩接触过,要是出了事,你们谁也逃不掉。”他也不怕,双手交迭勾着自己下巴,饶有兴趣看着脸色青一阵紫一阵的随意。
见自己理亏,他摆出无辜的样子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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