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他在走廊上等了一会儿,房门又开了。
她将一把左轮手枪递给了他。他检查了弹夹,子弹一颗未少。
她的嫌疑暂时消除了。
“好了吗?”她问他。
“好了。”
她向他摊开手。看着她的手,他真想抓住它,一把将她拉出这栋宅子,一直拉到大街上,他真想对着她大喊:夏英奇!当初我是因为喜欢你才跟你提亲的!
我根本不知道我大伯跟你母亲的关系!我更没想过我的家庭和你的家庭之间会有什么恩怨,我只想到我们,我只想过我和你!我发誓,如果当时我在南京,我不会让一切发生!我不会让大伯随意收走你的当铺。我发誓,我会站在你这边!
“请你把枪还给我。”她在催他。
他将那把枪放到了她手心里。
“我哥曾给我弟弟验过尸。”她忽然道,语调很平静,“他的脚踝有一处被划伤的痕迹!我哥说那是粗绳子造成的。”
“英奇,你能不能听我……”
她显然没兴趣听他说任何话,他只开了个头,她就转身回房,关上了门。
他就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她不仅恨他,还鄙视他。在她眼里,他只是一条咬伤过她的疯狗。
5.验尸结果
芳姑为自己倒了一杯热姜茶。上海雨水太多,最近她的风湿病又犯了,中医让她多喝点姜枣茶祛寒湿。她不喜欢生姜的辛辣味,但放了红糖和枣子之后,味道就变得复杂而有韵味得多了。在富贵人家当管家的好处就是,你不用自己掏钱去买吃的,只要主人满意你的工作,你可以在这里白吃所有的东西。
二十五年前,她来这里干活时才十八岁。
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家里的老妈子为了邀功,故意欺负她,她心里既委屈又愤恨,一个人躲在楼梯下面哭。这时,有个男人走过来,往她手里塞了两个热腾腾的鸡蛋。那时候正是冬天,他对她说,把熟鸡蛋滚在伤口上,好得快。
那是大小姐夏春荣的未婚夫周子安。他比大小姐小4岁,在她眼里,他跟大小姐一点都不般配。他英俊潇洒,能说会道。可大小姐呢,除了有钱,连半个优点都没有。想到他今后漫长的一生要陪伴在这样的女人身边,她为他暗暗叫屈。
那天半夜,他把她引到马厩里,两人在那里一直待到天亮。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她几乎夜夜都溜去马厩。现在回想,那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
那时候,她就知道她是不可能嫁给他的。就算是当妾也不可能,以大小姐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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