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莉去吃饭,啃了一只鸭腿,下午又继续编程序……实在太平常不过。
前段时间,孟遥光在御景阁花园找了一套房子,虽然价格昂贵,但距离市中心近,交通也方便,家具一应俱全,她只买了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就匆忙入住了,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她向来不甚在意。
好不容易从车流中脱身,孟遥光回到家,心急地把门拍得震天响,里面的人应了一声,很快,门开了,一张明若桃花的脸露了出来,支手撑在门上,衣服的领口微微张着,露出一大片白皙的肌肤,笑得无比妖媚,这场景,怎么看怎么像一幅活色生香的美女出浴图。
“hi,”“美女”眨了眨眼睛,开口说话了,却是一把低沉的男声,驾轻就熟的语气,“又忘记带钥匙了?”
孟遥光像是没听到似的,直接绕过他,循着香味,直直地进了厨房,在看到紫砂锅嘟嘟冒着白色的泡泡时,深深吸了一口气,她真是爱死这种久违的味道了!
孟璟一脸哀怨地站在厨房门口,口气酸得不像话,“敢情我在你眼里,就比不过那一锅汤?”
“是啊!”孟遥光很老实地答道,“科学验证,精心熬制的猪骨玉米汤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目光有些嫌弃地落到一无是处的某人身上,“可是,你呢?”
饶是从小领教她的牙尖嘴利,孟璟还是被气得够呛,见过过河拆桥的,可从来没见识过拆完桥后连木板都嫌弃的,当下恨得牙痒痒。
想他一路风尘仆仆地赶过来,吃了闭门羹不算,好歹进门了,冰箱里也只有那么一点吃的,塞牙缝都塞不满,无奈之下,顶着一身疲累,去超市买了食材,做了几道菜,顺便用冰箱里的猪骨熬了一锅汤。
听到声音,连围裙都没来得及解就去开了门,想两人这么久没见,总要来个阔别重逢的拥抱吧?谁知道这个没心没肺的,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就只惦记着他熬的汤!
孟遥光心想他这酸水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吐不完,干脆由着他去,拿了小勺子,舀了一勺汤,细细品尝起来,香甜醇厚的味道瞬间包围住了她的味蕾,这感觉……真是幸福啊!
从小到大,她对这道猪骨玉米汤情有独钟,先在锅里放大半的水,猪大骨切成块,洗干净放进去熬,等水只剩下二分之一,骨头里的精华都被熬了出来,汤呈现乳白色,这个时候再放栗子和玉米,在醇厚的基础上又添香甜,控制好火候,把汤再熬去三分之一……那滋味,真真是销魂入骨!
吃饱喝足后,孟遥光舔了舔唇角,这才抬起头认真看着旁边的人,“对了,你怎么突然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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