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时间,可他不敢拿出来看。
我不动,敌不动,耗到天亮,有优势的就是自己了!
三年前是艾莲和麦涛,而今是麦涛和自己,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凶手进行过侧写。凶手应是年轻男性,不超过三十岁,最开始作案事出有因,可以看到其不存在计划性,也不算精明。从第二案开始,凶手作案手法提升,懂得消灭证据。他并不自大,也不算强壮,这从第一案中杀死被害者经过了长时间的搏斗就可以看出。面对面动手,他绝不是艾西的对手,所以,能拖到天明,就可以说艾西胜了。
然而,艾西却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撑到天亮。
这个杀人现场可是凶手挑选的,他必定事先就作了勘察,了解这里的地貌,甚至了解这里大堆箱子的大致堆放方式。这里不同于空场,隐蔽物越多,陌生人在这里的处境就越艰难。
箱子是可以攀爬的,是可能提供各种死角的,倘若凶手摸到这里突然出手,倒霉的只能是艾西。
艾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他选择的是最容易监视大门和尸体的位置,却不是最好的防守位置。
渐渐地,艾西头上的汗都开始往下滴了。刚才的那阵冲动已然慢慢消退,就好像懒惰的天才空有一肚子好点子,而不去做,最终只能变成一肚子屎、半肚子屁!
眼下的局面,艾西不是不想有所作为,而是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他的冲动被慢慢地消磨掉了,剩下的已不是如何抓获凶手,而是该怎样保全自己。
为此他决心铤而走险。
他一经盘算好,就立刻作出了行动!
他“哎呀”一声大叫:“我看见你了,小子!”
嘴上这么说,脚下却是直奔陈尸的箱子。这叫声是为了惊吓对手。他要么惊慌失措,一时间无法行动;要么就会逃向门口,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艾西大叫一声,侧身跑向箱子,一边歪头去看门口和身后,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取回匕首。
奇怪,没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