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道:“小姐莫慌,这不是狼是狗。”
这话从我进医馆大门起便说了不下十遍,可满医馆的人就跟没听见似的,仍不敢近我身,站得远远的,还不忘暗中对着我和涧碧指指点点。
这位小姐也跟众人一样,对我的话恍若未闻,她就跟发了疯般满嘴念叨着“狼,是狼,蓝色眼睛的狼!”,随即便似一阵风般出了医馆
至于那被摔在地上的猫则被医馆中的伙计给捡了起来,送了出去。
看见这样的事,我还是不免觉得有些愧疚。
那带鹦鹉的公子哥有一句话没说错,在公众场合我是应该把涧碧给拴上,这是天子脚下,可不比我们山里,像涧碧这样的大型犬若是不拴好,的确很容易造成路人的恐慌,也许还会对京城今年的优秀城市评定产生不良影响。
这边厢我在暗下决心,待涧碧伤好后便给它买条绳子,那边厢伙计叫号便叫到我了。
我将涧碧抱到了诊室的床上,大夫从椅子上起身,看了一眼涧碧,捋了捋胡子,笑道:“上一回有人带哈士奇来看病,还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我惊讶道:“大夫竟然认得出它是狗。”
“我行医数十年,治好的狗比你见过的人还多。”
大夫自豪的神态和笃定的语气让我十分想对他拱手道:“江湖,江湖。”
但话出口便成了别的。
“大夫一定要救它。”
大夫没有回我的话,径直走到了床边,递给了我半碗麻沸散,让我喂涧碧喝下,涧碧乖巧地喝下后,便彻底睡了过去,大夫这才开始检查起它的伤口。
我在一旁看着,再次心疼起来,涧碧的黑白皮毛上布满了血痕,那是剑伤。有的地方虽无血痕,但我很清楚在它身上哪儿是被连踢了数脚,哪儿又是被连打了数拳的。
我越想越愤慨,恨不得将这些伤加倍奉还给那群杀手,只可惜我不仅没有重伤他们,还让他们给逃了。
他们的武艺算不得多高,可逃命的功夫却让我有些佩服。
很快,身旁的大夫便检查完了。他走回了桌边,拿起笔,写起了方子。
“大夫,涧碧伤势到底如何?”
“贱……贱婢?年轻人你骂谁呀?”大夫皱起了眉,吹起了胡子。
我马上解释道:“我没有骂您,我家的哈士奇就叫涧碧。”
“养狗就养狗,还给你家的爱犬取个这样的名字,你叫着良心不会痛吗?”
“我……”
我不愿解释太多,此刻的我只想尽快知道诊断的结果。
“大夫,涧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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