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里的气氛与此同时也诡异的静谧下来,静的掉根针也能听到那清晰的响声。
等到一节课下,一直仿若睡着的那个男生,突然拿起落到他身上的那本书,扬手“啪”的一声打到魏晋的脸上,然后嘴里轻轻吐出一个字“滚!”。这是厉珈蓝唯一听到那个男生开口说的话,那嗓音,突然让厉珈蓝觉得自己变成了声控,他的嗓音真的很好听,很有磁性的男中音。这恐怕又成了促动厉珈蓝很想知道,这个男生长得什么样子的另一个诱因了。
魏晋抱着那本书,这才像被赦免的死刑犯,躲过了生死打劫似的,逃离了。坐回他的位置,这一天他都如似针毡似的,没敢再闹大的动静。
那个睡觉的男生呢?厉珈蓝听着他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翻身换了另一个侧睡的姿势。
厉珈蓝眼巴巴的看着他翻身,心里像有把小挠子挠着她的心,让她居然期盼着盖在那个男生脸上的书,能不小心掉到地上去,那么她就能看到他的样子了。
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居然让全班的学生都如此忌惮?甚至可以说恐惧?
第三十七章 贵公子
厉珈蓝对这个男生越来越感兴趣了。
不过,她之前听死党季伟琪说过,声音越好听的男人,那把好嗓子就像百草园里的美女蛇似的,是为了迷惑你,然后将你吓死的。什么意思?长得丑呗。
当时厉珈蓝不相信季伟琪的话,季伟琪就搬出歌星曹格来当例子,厉珈蓝仔细琢磨了一下,还真是这个道理,你单听曹格的声音,多有魅惑力,一首《梁山伯与茱丽叶》不知道唱醉了多少人?可是你一看人呢?会不会狼嚎着情愿当个瞎子,也不愿被残酷的现实所击碎?
或者眼前这个整天让她只瞅见两只大脚丫的男生,好嗓音就是为了平衡他那不堪入目的模样?
要是那样的话,还是别让她看见他的模样了。
厉珈蓝越是这样想着,眼睛却总是形成习惯似的,只有她有空闲,就会情不自禁的对着那个男生瞟一眼过去。
还会替那个男生心里别扭一番,躺在硬邦邦的凳子上,不觉得咯得慌吗?既然是将学校当睡觉的地方的,那么为什么不干脆搬张床到学校来,反正在这里睡得昏天黑地,那些老师也懒得管。
这倒是好,当她耳朵闲了,就听那个胖女生庞盼盼,“哧溜”“哧溜”的吃泡面,眼睛闲了,就转头看看旁边的两只大脚丫子。
都说习惯成自然,还真是,至少当厉珈蓝在某天突然听不见,那个庞盼盼“哧溜”“哧溜”的吃泡面,真的还挺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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