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熠熠又在另一个行李箱里拿出一件白色衬衣,面料看起来是细布,她双手拎着衣摆用力一扯,衬衣依旧完好无损,她又试了几次,还是没办法将衬衣撕开,心想这一点都不科学,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随便找件衣服就能撕成布条?
没办法,她只能走过去将衬衣递给他,道:“撕这个可以包扎,还有这个,给你擦。”说完又将口袋里一条蓝色的手帕递给他,结果不小心看到他的伤口,瞬间被吓出一身鸡皮疙瘩,连忙将衬衣手帕胡乱塞给他,转身小跑着回到床边坐定。
男人有些僵硬,最后还是低声道了谢。
随后林熠熠就看到那件她怎么撕都撕不开的衬衣,在他手上像变成纸糊的一般,撕啦撕啦变成好几根布条。
原来电视里演的还是有点靠谱的嘛。
男人安静地给自己包扎伤口,林熠熠这才有机会偷偷打量他。
看起来应该是20来岁左右,头发有点长,发质松软,发尾带着点翘,三七分的发型,有点像林志颖年轻时的那款发型,刚才跟她对视的时候,发尾几乎要遮挡住他的眼睛。
鼻子很挺,薄嘴唇,侧着身给自己的包扎的时候,嘴巴抿成线,偶尔深深吸着气,估计伤口很痛。
从林熠熠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肩膀很宽,背部挺直,是个很有精气神的男人。
穿着打扮应该是时下新派年轻人比较流行的穿法,白衬衫,灰色西裤,西裤上夹着根条纹背带,应该还要配个贝雷帽才对,估计是逃跑的时候掉了。
此时那条背带垂在两侧,衬衣被敞开,模样有些狼狈,却又意外有种不经意的颓废美。
林熠熠拉回自己的视线,在心里将她书中出现过的所有男人迅速过个遍,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角色,这么出色帅气的人,不可能只是个不起眼的配角吧!
会受这么重的伤,应该是参加了什么危险的行动,这个时期,除了革命打战,应该就是暗杀了。
暗杀么……
男人终于包扎好伤口,很快又将他那件血染的衬衫穿好,背带也重新挂回到身上去,他捏着那条染了血的手帕,站起来对林熠熠说道:“多谢。”
林熠熠摆摆手,她这段时间已经倒霉习惯了,心脏也被锻炼得很强壮。
男人从裤袋里掏出个小物件,对林熠熠说道:“我身上没有别的东西,这个当谢礼,可以吗?”
林熠熠上前几步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居然是个造型精致的金色怀表,打开来一看,表盘上双p开头的英文差点亮瞎她的钛合金狗眼,这是百达翡丽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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