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城市探险虽不属于经营活动,但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社会活动”的一种,领队属于活动的组织者,仍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所谓的“合理限度范围”,就要考虑该活动的性质、特点,参加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就米先生与古佳家人之间的纠纷案件的情况,一中院认为米先生是这次城市探险的发起者,同时也是组织者。根据查明的事实,米先生于2010年12月15日在电话预约的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行程安排,装备要求、活动强度、风险提示等。应当说米先生在发起城市探险之初,尽到了应当注意的义务。
一中院认为:首先,米先生也只是一个城市探险的爱好者,非专业人员,没有理由要求他们此时对风险的预见十分准确。且活动系经全体参加者同意,并非组织者个人行为。在事发当晚发现古佳失踪后后,米及全体队员采取了电话寻找直至报警求助等救助措施。米及全体组员采取的救助措施符合当时的客观环境及自身条件,不能认为是没有积极救助。而古佳本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理应了解该类活动所具有的特殊自然风险,但鉴于古佳毕竟在米先生组织的活动中遇难,给其父母带来巨大悲痛。出于道义上的考虑,一中院建议米先生向死者父母道歉,以使其心灵得到安慰。
最后,一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古家父母的诉讼请求最终没获支持。
古家父母愤怒地指着法院的天棚高声叫骂:
“你们这些王八蛋!我女儿做鬼也不放过你的!”
法官请老两口控制情绪没深究。
老玉米等一干人等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擅闯民宅被处以罚款并治安拘留15天。
公安也有了下文——
刑侦勘察初步结果出来了:
剧组死亡16人为枪伤,均为刘美娟所持道具枪内发出子弹所杀;
刘美娟系颈部窒息死亡,符合上吊死亡的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