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说,长脚相公的想法变了吗?这是要发出什么样的信号?还是新一轮洗牌的开始?
……然后,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无数人,包括王趯在内,泪流满面。
当时,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员,很希望回到内地来,于是,他给秦桧写了一封信,请王趯代为转达。不久,信送到了秦桧的手里,他一边拆开信看,一边用一种很随意的神情问送信的人,“李参政今何在?”
李参政现在在那里啊?
使者回答说:“李参政今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李参政住在全州(广西)呢,和王知府是邻居。
这还了得!
秦桧勃然大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肥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子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性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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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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