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踏上修仙之道。
为此,他们甘愿将辛婵卖去做个下等的贱奴。
因为买一个削去烈云城城民户籍之后的下等奴隶,反而要比那些受雇佣的帮工的价钱要贵上许多。
也许他们以为,做城主府的下等奴仆,也总是比在外面讨生活的人要强得多。
他们卖了辛婵,便刚好凑够了替辛黎测试根骨的银钱。
几个月前,辛婵在跟着沅霜姑姑去外院替方才过完生辰的予明娇赐福,赏金瓜子的时候,她在那里遇见过那个穿了崭新枯黄衣袍,身形还尚有些单薄的少年。
六年未见,辛婵却仍一眼认出少年的眉眼。
也认得他手腕上那一圈萤石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