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骨灰盒旁边,用沾满鲜血的手将散乱的骨灰拢起来,一点一点,一遍一遍,拢到一处的时候终于不动了,血红的双眼始终睁开,缓慢扩散的瞳孔里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疯狂,唯余平静。与弟弟死在一块儿,这是他穷途末路中的最好归宿。
副摄像机给他的双眼来了一个长达一分钟的特写,完全不用化妆,他的眼眶便能因为疯狂而呈现出病态的猩红,眸光慢慢溃散,最终化为永久的黑暗。
这一幕摄住了罗章维的心,更摄住了肖嘉树的魂。他盯着显示屏,满脸都是崇拜和热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生时唯一在乎的人是弟弟,死时唯一记挂的东西是弟弟的骨灰。直到亲眼目睹这场戏,肖嘉树才真正理解季冕之前所说的话。凌涛不是不爱凌峰,恰恰相反,他的爱比任何人都深沉,几乎刻入了骨髓。凌峰是他的命,凌峰死了,他的命也没了,所以他能为他干尽一切疯狂的事,包括摧毁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
季冕凭借高超的演技,将这种彻骨之爱演绎得淋漓尽致。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肖嘉树在心里疯狂为季冕打call,看见他解开威亚走过来,腿脚不禁有些发软。啊呀我的妈!季哥被汗水打湿的头发虽然凌乱,却超级有型!贴身的白衬衫将他健硕的肌肉线条勾勒出来,再加上略显猩红的眼珠和唇边的一抹血迹,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野性十足!
季哥不但人长得帅,演技好,会武功,连气质都这么超凡,不行了,我要给季哥跪了!肖嘉树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两步,过快的心跳令他呼吸困难。季冕原本有些避着他,不知怎的却又走过来,扶住他胳膊。
被迷得五迷三道的肖嘉树瞬间清醒,脸颊涨红道,“季哥,你有事?”
“没事。”季冕放开他,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躲在人群中的林乐洋看见这一幕,脸色灰败地走开了。十分钟后,季冕回到休息室卸妆,似想到什么,对方坤说道,“你去把乐洋叫过来,我有话跟他说。”
“什么话?”方坤有些不情愿。虽然他俩的关系在外人看来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员工,相处多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但也不能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你去叫。”季冕语气微冷。
方坤悻悻去了,找了一大圈才把人带回来。林乐洋刚调整好的心态在看见季冕的一瞬间又崩了。他受不了季冕总是把目光放在肖嘉树身上,拍完戏第一个看的人是肖嘉树,还跑去拉他的胳膊,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