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十三四年,可以卖电脑,卖电动车。九三年,能卖什么呢?饭店家里已经有了,生意也还好,没必要抢自家的生意。那就只能开超市了。超市还不能开大的,县城的购买力终究是有限的,已经有二商店四商店两个商业中心了,新建了两个百货大楼业绩都很不好。小舒儿的老姨在新开的百货商店租了柜台都不嫌钱,把柜台兑出去,又回到四商店卖小百货了。
只开小超市的话,用不了那么多房子,有一半就够了,剩下的只能先租出去了,没什么利润的,或是小来小去的,就不值得浪费精力了。二姐跟老姐在家待着,都到超市帮忙了。这时候没有监控,就是靠人工盯着,能盯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二姐做这个很厉害,哪个货架上有多少货,她都能记住,哪个人拿了什么,她也能记得住,去结账的时候,她看一眼就知道那人藏没藏东西,后来都出名儿了,抓到几回偷东西的,小偷也老实多了。
老姐干这个完全不行,她那心太大,太粗心了,干不了这个,干体力活儿行,帮着搬搬货啥的,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03章
小文哥新建好的小区,大姐和大姐夫给飞鸿定了一个两室一厅八十平的小套房,作他的婚房用的。留的是三楼,也是好楼层了。之所以给他们单独买了楼,大姐说了,还没到不能动的时候呢,不给儿子一起住,不方便。
当然了,买的这个楼肯定是打过折的,正常七万多的房子,小文哥给打了七折,只合了五万。不是说非得要大姐的这个钱,只是亲兄弟明算账,下一代的事情了,跟他们姐弟住在一起盖的那个楼意义是不一样的。而且下一代多了,正家的,岳家的,婆家的,都这么算的话,楼也不用卖了,全都送出去了。大姐和大姐夫这些事情心里还是有数的,不会想要占那个便宜。
飞鸿才二十,海燕也才二十一,实际上离结婚还早着呢,楼先买下来,装修啥的也不着急。大姐跟大姐夫给他们小两口说好了,楼给他们买了,做父母的责任尽到了。他们自己都上班挣班了,以后装修啥的事情就不再管了,他们自己弄去,一年弄不好两年,两年装不好三年,什么时候装好了什么时候结婚。
其实两个孩子还是很上进的,也很节省,知道家里挣钱不容易,大姐腿脚不好不能干什么,全家就靠大姐夫一个人挣钱。因为现在住的楼都是白得的,所以实际上大姐夫在砖厂干活,也是没有工资的。家里一年的收入就靠着卖地的那点儿钱。飞鸿很孝顺,知道家里攒下一个楼钱不容易,也不指望着再依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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