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美的野菌老鸭汤下去,忍不住赞美道。
吴兴华做炒菜烧菜的手艺很一般,但是煲汤绝对是一绝,就是林墨喝了也忍不住点头。
吴兴华笑着说:“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看着他,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
老太太帮腔道:“小书,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那才叫好吃。”
吃货·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炖出来保证好吃。”
“谢谢吴阿姨。”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白养了他这么久,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吃完午饭,林墨在客厅看电视,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人小鬼大地说:“哥,你别吃醋,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呢。”
林墨一根指头把林书戳翻在沙发上,冷笑:“想得美。”
林书笑嘻嘻地爬起来,乖乖陪林墨看电视。林墨不耐烦他在旁边一直啃呲啃呲的吃零食,便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
林书翻了个白眼:“外面多热,我才不去呢,在家看电视多好,还有风扇吹。”
林墨知道林书在村里没什么朋友,顶着杀人犯儿子的名头,估计别家小孩儿也不乐意跟他一起玩。林墨可不想弟弟被人欺负,又不想他这样闷在家里,想了想说:“要不我们去农场看看,你去摘点菜,拿上给你干爹他们买的礼物,我们一会儿去看他们。”
“先等我把这盒薯片吃完。”
林墨拽着又馋又懒的小家伙说:“你那破薯片有什么好吃的,放那十天半月也没人给你吃,快点走了。”
林书磨磨蹭蹭穿上鞋子,跟林墨一起去了农场。
短短半年多的改造,农场的土质不肥,林建只让人圈了其中八十亩地种植蔬菜,另外种了一百亩地的玉米,其他地方全部撒满草籽,放养着成群的鸡鸭,农场里修了一个小猪场,养了一百多头猪,全是用玉米面混着青草料以及挑剩的蔬菜喂养,一头头的长得油光水滑的。农场里鸡鸭多,今年早些时候还发生过偷盗事件,小偷被半夜起夜的工人抓个正着,那家伙是邻村的人,干惯了偷鸡摸狗的事情,平常就是个横行乡里的混混,被抓了还叫嚣着谁敢动他,他灭了谁全家。结果林常青一个电话,将他弄进了派出所,后来被判了好几年。
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建买了足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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