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吹过,涟漪阵阵,松江河一派安宁。
等到孙擎风提着野兔走回河岸边,已有晚霞夕照,满河金红光彩如练。
金麟儿把钓竿插在地石缝间,边打瞌睡边磨牙,鼻尖上挂着个小泡泡,天真无邪,像个画中人。
孙擎风不忍搅了金麟儿的美梦,跑到远处处理兔肉,生起篝火烤兔。
他把饭碗洗净,接了满碗兔血,转头望见金麟儿的睡颜,略一回想,发现自从搬到云柳镇以来,他就很少当着自己的面饮血。
孙擎风拿着碗的手渐渐收紧,指尖被压得发白,险些将碗捏碎。
只听哗啦一声,这碗血被倒入河中。鲜红的血,很快消溶于水,河水复归清澈。
待到烤肉熟透,金麟儿还没睡醒。
孙擎风拿着长木棍,把散发着香气的肉串伸到金麟儿鼻下摇晃。
“好香,好香。”金麟儿抽抽鼻子,咂巴着嘴,活生生被香气熏醒,尚未睁眼便一口咬在兔肉上,被烫得大叫一声,终于睁开眼睛,“哇!烤兔子自己飞到我面前了,我在做梦?”
“不对,我的鱼!不,兔子……鱼……”他睡得迷迷糊糊,看看已经被扯断的钓竿,再看看近在咫尺的烤兔,一时间不知哪个更重要。
孙擎风嗤笑:“瞧你那点出息,教主。”
金麟儿决定吃饱再说,一口咬下兔腿,吃得满嘴晶亮,赞道:“孙前辈,你的腿真是太厉害了!不,我是说你烤的兔腿,可真好吃。若你觉得种田辛苦,不防开个小食摊。”
孙擎风的手艺,自己心里有数,随口道:“好好说话,别找不痛快。”
金麟儿笑了起来,指着远处天空:“你快看,那朵云像只小狗,快要把太阳吃掉了。”
“当心老子咬死你。”孙擎风说罢,大口吃起兔肉。
两人并排坐着,孙擎风背靠垂柳,金麟儿靠着孙擎风的肩膀,沉默地吹着河风。
篝火余烟未灭,被风吹成一丝一丝、一绺一绺,千万缕搅在一起,明明无有实质,但就是分不开,扯不断。转眼间,日落月升,夜幕降下,千江月满。
这年夏日酷热少雨,松江河水少,河道最浅处,依稀已露出河床。
田地缺水,孙擎风每日都从河里挑水回去,比从前忙碌许多,没功夫等金麟儿送饭,只吃干粮,让金麟儿在家避暑。
金麟儿哪里闲得住?每日放学后,先将晚饭做好,随便吃些填饱肚子,马上跑去帮孙擎风挑水。虽然,他四体不勤,常常是孙擎风担了十桶水,他还抱着水桶蹲在半路上。
孙擎风嘴上说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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