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途。不得不说,这真是让前者松了口气,托艾斯特的福,她这一天的校园生活真是过得那叫一个丰·富·多·彩——完全不想再回顾了好吗?
无论如何,今天回去必须和对方好好谈谈才可以。
回去两人倒是没有选择坐公交车,反而选择了走路,用张姨的话说就是——学生一天到晚坐在教室里,日常锻炼实在太少,适当地散步可以强身健体。
当然,他们选择的也不是早上的线路,因为太长也太耗时间。现在所走的这条因为规划原因只容许小车通过的小路,只需四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到家。街道两旁种满了法式梧桐,不久前还很葱绿的它们随着十月的到来已然染上了淡淡的黄色,青绿交间的景色并不奇怪,反而显露出了某种别样的祥和宁静。
“啊,小毛球!”女孩仰起头,惊呼出声。
少年懒洋洋地抬头一看,一开口就成功地打击到了某人:“那是梧桐的果实吧。”
“我我我我当然知道!”
“是吗?那你也应该知道它的别称吧?”说话间,少年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但在女孩看向自己之前就快速敛去了。
“别称?”
“是啊,别称。”
莫忘:“……”别称到底是啥啊喂!石咏哲这混蛋,绝对是故意的!
“怎么,不知道吗?”石咏哲扭头,用一种“少撒谎,我看透你了”的眼神注视着女孩。
这眼神成功地让莫忘恼火了,不就是别称吗?有什么难的!看那果子,毛茸茸的,嗯,大概是叫……对了!
“毛、毛球梧桐!”
“……”石咏哲扶额,“我为你贫瘠的想象力感到悲哀。”
“……喂!”莫忘很不满,“你这么有本事就说说看啊!”
“可以啊。”少年耸肩,“这种梧桐树也叫悬铃木。看,那一颗颗垂下来的毛球,不是很像悬挂其上的铃铛吗?”
“真的很……”不,虽然的确很像,但这种时候如果承认了就输了。莫忘打定主意不能让身边的小子太得意,于是轻哼了声,“不好好上课,专门学这些,你就不觉得羞愧吗?!”
“那还真是对不起了。”
“你知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