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门还关着,里面静悄悄的。常非翻了翻衣服、裤子的口袋,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什么都没有。
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低下头,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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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比如上班,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不会早,也不会迟。再比如,约了客户,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不会早,也不会迟。
他克制力极好,从不会出现因为前夜诸如喝酒之类导致第二日起不来这种事。他每日都详细地规划了行程,这个时间做什么,那个时间做什么,十分清晰。
这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来到律所。8点25分,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然而刚走到门口,他就停住了。
律所的门已经开了,可以看到里面其他同事开始忙碌起来了。但是门口……
他垂下眼皮,定定地看去。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人。这人不知坐了多久,露在外面的双手都被冷风吹红了。可他好像无所感似的,一动不动。
侯一笙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走到常非面前,冷冷地问:“你坐门口干什么?”
常非露在外面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仿佛是条件反射。
然后他缓缓地抬起脑袋,没有焦距的眼看向侯一笙。
侯一笙看着他通红的双眼,心里没由来地“咯噔”一下——这是出了什么事?但他面上却依旧冷冷,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