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罩的打扮,他也这样穿,没有任何一个人认出他。甚至他跟人说话,也没人能认得出他。
稍作歇息, 他与小施一同出来,想瞧瞧有什么风景还不错的地方。他的时间太有限, 只能在这儿待两天, 他也等不及明天。找到景致不错的地方, 等应枫来之后,好“骗”着他带他去。
途径此处,他下车。当时天色还未全黑, 他站在小坡上, 看到离自己格外近的晚霞, 奇迹般地忽然也想到了当年自己唱的那首歌。
那首歌,他也就唱了那么一次。
当时到底年纪小, 的确对很多突然而至的真相难以理解,自然也就很厌倦这个世界,十六岁本来就是很叛逆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也没顾得上去叛逆, 只惦记着憎恨与厌倦世界, 但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也的确更加深了憎恨与厌倦。
自十八岁复出后, 他再也没在大众面前唱过歌。他私下里倒是还会弹弹吉他, 弹弹琴, 偶尔也会唱歌, 也还依然会写歌,只不过就自己听,自己看罢了。车上有吉他,他拿下吉他,坐在坡上,原本也没想真正弹些什么。
只是难得精神放松,拿在手里似乎就能安心些。
小女孩住在附近,是自己跑来的。她不认识金澍,况且金澍还戴着眼镜与帽子。她只是被金澍的吉他声给吸引过来的,不知不觉,金澍就唱了那首歌。
明明还背对着他,他就认出了自己。
所有人都认不出,就他光凭背影与声音都能立刻认出来,还趴在地上哭。除了他,又有谁听过他唱这歌?
金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这样,还要装作什么也没有,不知自己早已露馅吗。
小女孩回身看到应枫,上前去扶他:“叔叔,我拉你起来吧!”
应枫不好意思地把脸埋在草里,根本不敢再抬头。
金澍将吉他放到一边,上前叫小女孩先回家。小女孩问他:“叔叔,你明晚还来唱歌儿吗?”
“不来了。”
“那你要去哪里呀?”小女孩又问。
金澍笑了笑,没说话,小女孩又看他几眼,突然道:“叔叔,你笑起来好好看呀。”金澍又笑,这话,应枫当年也说过。
小女孩跑远了。
金澍低头看还在“啃草”的应枫,也不知是否还要陪应枫演下去。
“应老师。”他叫他。
应枫只庆幸天黑,否则他耳朵都红了,那真是彻底丢脸丢到大草原了。应枫尴尬再抬头,干笑:“好巧啊……”
金澍弯腰给他手,应枫赶紧又低头,自己撑着地面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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