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大家都说,要听公司的安排,这是规矩……”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规矩,想做就去做。当然,你现在也可以继续朗诵,这是你的选择。”
秦月将选择权交给她。
任何人都无法代替别人做决定。
叶朝露挣扎着,转头又看了一眼经纪人,明确看到她在反对,但还是一把接过了吉他。
“姐,你帮我撑两分钟,我去换衣服!”
说完,拿着吉他和衣服头也不回地跑了。
——
在场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第一次听叶朝露吉他弹唱。
出道两年的两张专辑,迎合市场做了流行音乐,却没有一点水花,之后就被公司禁止,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叶朝露的古典吉他弹得那么好,歌唱得那么好听。
她本身就是衣服架子,那件镶珍珠的连衣裙穿在身上漂亮极了,坐在高脚椅上抱着吉他,指尖在琴弦上轻轻拨弄,清脆的音符便跑出来,让她整个人看上去更加温柔。
虽然平时说话声音清脆,但叶朝露唱歌时,嗓音会变得微微沙哑,歌谣经过她的演绎,仿佛一个故事娓娓道来,让人沉溺其中。
[叶朝露竟然是一个歌手!]
[她明明唱得很好听,为什么不火呢?]
[之前叶朝露的定位是流行摇滚,如果一出道就走这条路线,肯定早就红了!她只要抱着吉他往台上一坐,就已经赢了一大半。]
[这是什么歌?]
现场格外安静,所有人都沉浸在音乐中,直到一曲作罢还意犹未尽。
叶朝露心跳得飞快,脸上带着淡淡的红晕。
她已经很久没有在公众面前表演了,心里不觉有些紧张,但却是愉快的。
“这是我自己写的歌,《朝露》,谢谢大家。”
话音刚落,台下掌声雷动,立即让她红了脸,拿着吉他下台。
低着头,小声询问秦月:“经纪人的表情是不是很难看?她是不是生气了?”
秦月回头看了看。
“有一点,不过准确地说,不是生气,是有些微妙。”
微妙的复杂,但并不全是生气。
叶朝露还是有些紧张,手指在琴弦上扫来扫去。
“我是不是不该唱的?”
“你现在开心吗?”
叶朝露激动地点头,眼中闪着微光。“开心!一年了,我第一次这么开心!”
“那就没做错。”秦月道。
叶朝露本来有些动摇的心,听见这句话又坚定起来,握着吉他不愿再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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