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分子更多的犯罪空间和心理保障。”
“什么是犯罪空间?”有侦查员问。
“我认为,卸装行为不同于剥衣行为。”我说,“前者和性犯罪无关,心理动机应该是劫财。试想,让被害人脱光之后远离衣物,一来被害人还指望可以回来穿衣服,不会逃跑呼救,二来凶手可以轻松地翻找被害人衣物里的财物,这也就是所谓有了更多的犯罪空间。”
“这倒是很有意思的论断。”陈支队说,“不过,你怎么能印证你的推断呢?有什么依据吗?”
我点点头,指着大屏幕上林涛照下来的足迹照片,说:“开始,我们都被这两行伴行的足迹迷惑了。我们单纯地认为,这些足迹应该是凶手和被害人一起行走留下的伴行足迹。其实不然。通过这一处足迹,我们看到板鞋印压在了赤足迹之上,说明是赤足迹先走过去,板鞋印再走过去的。既然有先后顺序,说明板鞋印的主人,应该在赤足迹走过去的时候,在衣物脱掉的地方没动。那么他在做什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搜刮财物。”
“那现场的湿巾,又是怎么一回事?”陈支队还是对固有的证据不太放心。
“我们在现场的时候也说了。”我说,“可以排除是郑三现场作案,也可以排除是有人蓄意栽赃郑三。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湿巾原本是被张兰芬揣在了自己的口袋里。我们别忘了,案发之前的几个小时,张兰芬和郑三发生过关系。凶手在翻找张兰芬的衣物的时候,不小心把湿巾从口袋里给翻了出来。这个动作,无意中误导了警方的侦查。”
“既然是这样,恰恰更加印证了这就是一起侵财的案件。”大宝点头说。
“开始我就感觉,这个湿巾是一个孤证,不能解释现场的反常现象。”我说,“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印证了我的这种想法。”
“现在连孤证都没有了。”林涛说。
“居然是抢劫黑三轮案件。”陈支队若有所思。
“会是熟人作案吗?”有侦查员问。
我摇摇头,说:“如果是事先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卸装行为就显得有些多余了。我觉得凶手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人,他做出卸装行为,一来,是给自己创造抢劫的条件,二来,是认为抢劫结束后,被害人回来穿好衣服,也就追不上他了。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人发生了纠纷,凶手一刀刺死了被害人。从下刀的动作来看,凶手并不具备预谋杀人的特点,更像是激情杀人。”
“被害人是个不怕被强奸的人,又乖乖地脱了衣服。”陈支队说,“这么听话,就是舍色舍财为了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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