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在一处大宅当人护院,是日送五娘去大兴善寺,而后在靖善坊内闲逛,直呆到傍晚未见五娘,以为她先行回家,便独自归家。
除却身手与不在场证明,他们行凶动机也很充足,孙四郎曾与周五娘谈婚论嫁,然周家看不上孙家家世,周父还口出恶言,出言羞辱;周富身为掌柜之子,经常跟随父亲出入周家报账,而与五娘熟悉起来,自然也被周母看在眼里,不准他再入府,怀恨在心犹未可知;至于其亲兄长,周家偏心女儿,周父身子不好,若是为了遗产而除掉五娘,似乎也有可能。
不良人索性将三人带到牢中严刑逼供,然而,他们没打几个板子便全数承认了——没错,他们三个都熬不过刑,争先恐后地承认周五娘是他们所杀,好像晚一步就会被当场打死似的。
然而,定案也讲究人证物证,说到人证,不良人率先想到的便是失踪的丫头,可问到三人那丫头身处何处,却无一人能答得上来,为了不受刑,他们甚至还胡编乱造,一说她连夜出城避难,一说她已死,尸体喂狗找不着了,第三个见理由都被两人说完,哭了一通,绞尽脑汁才想到说丫头被他扔乱坟岗,不知是死是活。
“皆为胡言乱语,”崔十七娘字迹清秀婉转,“兄长道是不良人早已在城门严加排查,乱坟岗处声称并无十四五岁丫头尸身,喂狗之言更是无稽之谈,是以,思前想后,兄长忆起姐姐识心之说,不知可有见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