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了里甲编审制度。清康熙年间,“丁随粮派”或以田摊役的地区,在全国全面颁行了摊丁入亩之制,饬令各省奉行。这样,将丁役银负担从人口方面全面转向土地方面,以减轻贫民疾苦,稳定社会秩序、稳定财政收入的役法改革就势在必行了。
其次,从其实施的现实背景来看,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始于康熙五十一年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谕令,试行于五十五年的广东,推广于雍正初年。当时正值康雍乾盛世,中原无战争,边关无寇扰,国用充裕,社会安定。
著名清史专家戴逸先生认为,这一时期,清王朝在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成就。他还援引美国学者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一书中的有关数据以资说明,即“十八世纪中国的工业产量,占世界的百分之三十二,全欧洲也才占百分之二十三。”著名经济史专家吴承明先生也认为,“有清一代,生产增长,市场繁荣,十八世纪达于高峰。十八世纪,中国与西方比,无论在国富或民富上都胜一筹,至少旗鼓相当。”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实行赋税改革,其目的不可能局限于一时的财政冲动,而更多的是通过赋税制度这一联系千家万户的大政的优化,来达到长治久安;应视为一种刻意展示的政治姿态。
众所周知,自康熙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乱”后,清王朝在中原的军事威胁已不存在,但是其入主中原的政治合法性仍屡遭怀疑,这就是来自那些意图复辟明王朝的“遗老”们的非议与讥诋。要彻底孤立他们,就需要政治、经济双管齐下,政治上高压震慑,即后人熟知的兴文字狱;经济上迂回徐进,先是频繁蠲免钱粮,继则“永不加赋”,借助宽松优容的赋税政策来固结中下层民众,瓦解“遗老”们的社会基础。
另外,时至康熙五十一年的清圣祖玄烨已是武功文治集于一身,自然也要彰显政绩,光大恩德。玄烨本人就曾多次向臣下标榜自己的亲民爱民、体察民情。如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16年),他说:“朕四次经历山东,于民间生计无不深知。东省与他省不同,田野小民俱系与有身家之人耕种。丰年则有身家之人所得者多,而穷民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自身并无田地产业,强壮者流离四方,老弱者即死于沟壑。”次年,他又说:“为民牧者若能爱善而少取之,则民亦渐臻丰裕。今乃苛索无艺,将终年之力作而竭取之,彼小民何以为生?”后来全面行摊丁入亩的雍正皇帝也常禀承先皇遗训,曾多次面谕群臣要勤政爱民,说他自己“勤求民瘼,事无巨细,必延访体察,务期利民。而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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